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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9日

  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概念,迈向正确的方向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广义上说,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的规定,针对我国公民安全参与道路交通的需要,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行为培训,各地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运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管理服务手段,以现代交通观念、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为重点内容,对广大交通行为人进行安全宣传、法制教育,目的是树立安全思想,规范交通行为,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综合素质,使他们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自身交通安全,为正常的社会生活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从狭义上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的规定,在执行职务时开展对公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思想,劝导公民形成安全、有序的交通行为,预防减少交通事故。
        二、认识个体交通行为与社会交通行为的关系,把握规律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关键是教会人们如何适应汽车化社会的需要,安全地生活下去。为保证全社会的交通安全,个人的交通行为必须统一在社会的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益目标之下,才能保障社会交通安全、有序,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主要标志。在4E道路交通事故对策体系中,即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 、执法(Enforcement)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急救(Emergency Care and First-Aid)中,核心是人安全。人是交通活动的决定性因素,交通安全教育在整个预防交通事故体系中处于“基础”的位置,人们不仅要具有交通安全的意识,也要具有安全交通行为的知识和能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仅要使道路交通行为人树立交通安全的意识,更应使道路交通行为人掌握交通安全的行为方式。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具有鲜明的社会心理学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人们建立正确的交通行为,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这实际是一个促进个体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的问题,即个体在社会环境影响下,认识社会事务,把握社会标准,并借此参加正常的社会生活。简言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就是使交通行为人从单纯的交通自然个体转变为交通社会人,使他们个体的交通行为转化为安全、规范的社会交通行为标准。
      交通行为人个体向社会交通行为转变是一个发展过程,即个体要经历对道路交通社会准则的认识过程,从开始认知、把握不充分到完成认识、完全把握的过程,通俗地讲,就是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同时,交通行为人个体也在经历幼年--青壮年--老年的过程,因此个体交通行为社会化本身就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过程。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的社会化有三种基本形式,即依从、认同、内化。对照人的生理年龄,相对而言,依从具有明显的幼儿、儿童期特征,认同具有明显的青少年期特点,内化则具有鲜明的成人特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而言,交通行为人的社会化主要有两个途径:依从和内化。
      以依从的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标准转变成个体的行为规范,依靠的是“权威”。但这种转变并不可靠,将随着“权威”的解除而发生逆转。内化则是将社会标准转变为自己内在的需要和准则,以此来接受社会的影响,个体的社会化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要取得这种宣传教育效果不是靠“吓唬”和简单的说教可以获得的,因为这样并不能真正得到个体的认可,必须向个体讲明道理,正所谓“以理服人”。这也是日本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向初中学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对策的原因之一。
      三、认识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关系,找准宣传着力点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所追求的是安全交通,而培养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行为则是实现这一社会目标的基础。但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安全行为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仅仅提高安全意识,缺乏安全行为,并不能保证交通安全。从幼儿到高中毕业,在这个时期内,人的活动范围逐渐增加,交通成为他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个体交通行为的社会化要与他们活动空间的扩展同步实现。俗话说“三岁看老”,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幼儿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更需要接受正确的行为训练。因此,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开始。
      客观地讲,交通安全不仅是意识问题,在城市化和社会汽车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交通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个体必须掌握知识、技能才能保障交通安全。因此,包括步行交通在内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是建立牢固安全意识的前提。唯有如此,交通行为人才能既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又有正确的交通行为,能够根据交通环境的变化作出正确的行为反应,最终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目的落到实处。
      四、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启迪思路
      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交通安全宣传,而是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国家整体交通安全策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无疑是有益的。
      日本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中的基础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日本人认为,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行为教育极其重要。因此,养成正确的安全交通行为,培养交通安全意识是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几十年不变的任务。分析表明,在日本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中包括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交通公德、交通责任等全方位的教育,不是简单事故图片展示和交通事故严重性的渲染,特别在对幼儿、儿童、初高中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过程中,注意消除他们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引起的紧张情绪,教他们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具体方法,有效避免宣传教育流于形式,使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客观地讲,日本在汽车化发展过程中,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地大幅度下降,每年保持在死亡7000人左右,2007年又提出了控制在每年5000人的目标,这与细致地开展宣传教育功不可没。
        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全民性的,也是终身性的。在宣传教育的组织动员方面,通过发布和实施《交通安全对策法》,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为国民素质教育范畴。因此,它的影响已经超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本身。日本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具有明确的行为针对性,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交通行为特点展开的,从步行到驾车,包括了交通方式、交通行为的各个方面。同时还具有明确的阶段性、层次性,不同年龄段交通的行为特征不同,宣传教育的重点不同。
        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已不仅仅是各级政府、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部门、研究机构、车辆生产企业的事情,通过实施《交通安全对策法》,已实现了动员全民参与的目标。在宣传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安全地参与道路交通的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详细地讲解给每位日本的道路交通参与者,从事宣传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努力工作,尽可能地教会每个人正确的交通行为。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但交通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因此事故现场急救成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重要一环,包扎止血、伤者搬运等已经成为公民必备的基本技能,这方面的内容也是日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一部分。
      五、认识我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理清发展思想
      (一)主要问题。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形态类似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情况,即社会工业化如汽车化、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是这个时期的必然产物,它从一个反面表明我国社会正在经历跨越式的发展,交通事故多并不是社会发展滞后的标志,而是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克服的不和谐因素。宣传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预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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