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绩效评估工作统一部署,依照《2007年福清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福清市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小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成立由陈美香局长为组长,林国云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石红、陈云明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考核。
二、考核评比办法
各镇(街)、各市直单位应于年终对下属单位进行考核,市政府在各镇(街)、各市直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验收内容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1、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工作;
2、把安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工作的议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
3、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4、在评选先进和荣誉称号及干部、职工奖励、晋升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5、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检查,年终有总结、评比。
(二)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
1、针对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十个专项整治工作,并完成预定工作目标;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定人、定资金、定时间落实整改措施;
3、开展厂矿企业职业危害监测和接触有毒因素作业职工的健康监控,控制职业中毒发病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