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矿井防尘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2、负责井下各转载点喷雾和风流净化水幕等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3、负责矿井防尘系统各主干、分支系统水压、流量的实际分布情况及防尘设施使用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4、负责井巷中防尘洒水用的三通、阀门的设置工作,并达到随时可用的要求;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5、负责防尘供水管路的安装工作,做到及时到位,质量达标;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6、要保证防尘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7、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8、按规定对分工区域巷道的积尘进行冲刷;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9、经常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