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井下各地点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或停电撤人,并及时向矿调度人员报告;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负责井下通风、防火、风门、密闭及安全监测等有关通风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3、及时掌握发现矿井内通风、瓦斯情况并及时汇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4、负责分工区域内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工作;协助通风组长进行通风设施构筑、通风机安设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5、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而且要交接清楚,严禁空岗、脱岗、漏检;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6、瓦斯超限或临时停工、停风的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断电源,禁止人员入内;给风后,要按"一通三防"规定进行排放,并向调度进行汇报,做好记录;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8、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立即撤出停风区所有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9、负责停风后恢复通风前的瓦斯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10、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记录牌和瓦斯记录台帐,做到"三对口",每检查一次必须及时向调度人员汇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