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序号 | 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分原因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项目质检员 | 1 | 未能遵守国家《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扣10分。 | 10 | |||||||
2 | 未能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扣15分。 | 15 | ||||||||
3 | 未能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扣15分。 | 15 | ||||||||
4 | 未能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抓好质量的同时,兼管安全工作,扣20分。 | 20 | ||||||||
5 | 未能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要求把关,发现材料和施工工艺上的问题有权制止,参与安全物资进场验收工作,扣20分。 | 20 | ||||||||
6 | 参加安全会议,未能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扣10分。未能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扣10分。 | 20 | ||||||||
合计 | 100 | |||||||||
考核负责人 | 考核成员 | |||||||||
受考核人 | 考核时间 | 考核结果 | ||||||||
注:
1、每3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称职”、“较称职”、“不称职”三类,其中实得分数达到90分以上(包括90分),评为“称职”;实得分数小于90分且大于或等于70分,评定为“较称职”,实得分数在70分以下,评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