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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工作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4日

一、例会制度

(一)交班会制度

安全监察室每天早8时由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日运输安全交班会。交班会内容、程序与要求:

1.昨日本室及路交班有关事故核实情况。

2.24小时内全行车事故概况、安全信息分析。

3.网上检索的事故通报、通知、通话记录、电传信息、群众举报信息等。

4.本室监察人员动态及其他有关事项。

5.部署全室重点工作。

(二)室务会议制度

每月路安全路风分析会议前,由主任主持召开安全监察室室务会。室务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个人总结、汇报月度工作,对工作质量进行自评。

2.进行月安全分析预测。对当月安全中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下步建议、措施。

3.汇报对薄弱单位的剖析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做到有数据,有具体事例说明。

4.各主管主任总结月度分管工作,安排下月计划和任务,对分管人员的工作进行讲评。主任进行简要总结,并对全月工作进行部署。

(三)主任办公会制度

每月安全分析会前,召开安全监察室主任办公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究室内及全安全监察系统重点工作及其他有关重要事宜。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参加。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各副主任根据分管工作实际,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当月重点工作建议方案。

2.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3.主任根据副主任建议方案及全安全工作实际,对全月工作做出部署。

4.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四)事故定责分析会制度

每月3日前召开一次行车事故定责会,分析、研究全当月发生的行车事故并进行定性定责。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由值班分析监察对全月行车事故概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初步定性定责建议。

2.与会人员针对事故概况及定责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

3.对有争议并一时无法下结论的事故,应重新进行调查,并进行专题研究,必要时报主管长决定。

4.必须坚持严肃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对真正构成行车事故的,有一件定一件,坚决不许走过场,不徇私情。

5.凡发生险性以上事故,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立即召开事故定责分析会。

6.指定专人做好记录,每个人的发言都要记录在案。

(五)责任事故交班会制度

下列情况由发生事故的责任及相关单位到路交班:

1.发生险性及以上事故;

2.后果严重的典型一般事故;

3.隐瞒未报、迟报的一般以上行车事故。

(六)安全监察系统工作例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安全监察系统例会,总结半年或全年安监系统工作,介绍先进单位经验,对典型事故进行重点剖析,部署下半年或全年安监系统重点工作。

2.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12月,在全安全工作座谈会和运输安全工作会议后召开。

3.会议由安监室主任主持,安监室副主任、综合分析监察,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主任参加。

4.会议内容、程序与要求:

(1)由安监室主任对全安全监察系统工作做总结报告。

(2)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主任汇报发言。

(3)安监室主管副主任对综合分析和行车安全工作做重要讲话。

(4)与会人员座谈讨论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

(5)主管长作指示。

(七)专业例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监察系统综合分析和各专业监察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研究各专业工作。

2.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管副主任或各专业监察主持,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对口监察参加。必要时也可吸收站段安全室主任参加。

3.会议要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二、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一)工作计划

1.年度工作计划。安监室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于每年12月中旬前,由分管主任按照分工范围分别制定,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

(1)重点工作推进计划根据1号文件和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明确重点工作项目、负责人、完成期限,细化重点工作内容、阶段推进目标、责任人、期限。

(2)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经研究整合后,由分管主任下达年度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月度工作计划。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每月末前,由综合监察根据路安全路风分析会纪要中规定的重点工作,起草下发月度安监室工作安排。内容包括:

(1)对路安全重点工作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2)整体性安全监督检查。

(3)安委会安全分析会立项工作跟踪督察。

(4)专题调研课题。

(5)与专业系统的配合事项和季节性工作。

(6)以上内容的检查项目、内容、检查单位、地点、检查人、时间安排等环节,应具体、明确,体现出工作量,操作性要强。

(二)工作总结

1.个人工作总结

(1)月度工作总结。安监室全体人员每月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总结,作为月度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2)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2月20日前全室人员对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主管主任阅后统一装订保管。

2.安监室及系统工作总结

(1)月度工作总结。安监室每月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月末完成,报主管长并留存。

(2)年度工作总结。安监室每年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于12月20日前完成,报主管长并留存。

三、基础台帐资料管理制度

(一)路安全监察室和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应建立如下符合道部标准化安全监察室创建标准中规定的基础台帐资料:

1.安监报1-7;

2.事故调查原始记录,事故分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以及事故批复等资料;

3.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路风分析会议、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4.安监统1-3;

5.安全旬、月、季、半年、年度分析资料;

6.路外伤亡事故统计和相关资料;

7.行车、保安设备基础台帐;

8.全室大会、主任办公会、事故定责会会议记录。

(二)各站段安全室要建立标准化安全室基础台帐资料:

1.安监统1-3(《行车事故登记簿》、《行车事故统计簿》《行车安全天数统计簿》);安监报2—3(《行车事故处理报告》、《外转行车事故通知书》)。

2.事故分析资料(事故经过、原因分析、现场资料、制定对策及人员处理等)。

3.信息登记、统计、分析、处理资料。

4.安全生产委员会、事故处理委员会会议、安全路风分析会议(含纪要)、事故分析会记录。

5.路外伤亡事故统计和相关资料。

6.举报事故登记簿。

7.计划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月份工作计划、月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

8.定期对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记录。

四、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监察必须按照职责分工,熟练掌握应用微机联锁和微机监测记录查看分析设备,机务运行记录器数据查看分析设备,电务便携式机车信号检查设备,车辆红外线数据分析设备,牵引运行记录查看分析设备,工务线路动态检测数据查看分析设备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测工具,提高现场监察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二)为各级监察部门配备的交通工具,必须具备随时出动,迅速到达现场的能力;各级监察部门应熟练使用事故调查处理必备的通讯、照相、摄像、计算机、声音采集、图像采集、投影演示等设备,各种设备应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以适应快速、准确、及时的要求。

(三)各级监察部门对现有的安全信息管理软件以及路办公网和互联网等网络平台要专人管理,确保网络信息渠道畅通,从设备和制度上杜绝人为截留或隐瞒安全信息的问题,保证安全信息传递、收集、分析、处理快速高效,资源共享,实现安全信息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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