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汽油、柴油、石脑油、液化气、丙烯等产品的装车和现场管理;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司和本单位制定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禁令、规定,不违章操作。
3)认真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及交接班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巡检制等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工艺技术指标和设备技术指标进行操作,做到不超装、不超压、不带病运行,搞好装置、设备的平稳、安全运行。
4)接受本部门、班组的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
5)加强对成品装车、过滤器、液化气槽车、装车泵(压缩机)、输油管线等重点危险部位的监控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防止事故的发生。
进入岗位和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保证随时处于完好和正常运行。
7)在进行抢修、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泄漏处理、放空等具有特殊危险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自身的劳动保护措施;在进入有毒有害区域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8)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岗位安全检查、消防气防技能训练、安全知识竞赛,搞好岗位技术练兵和反事故演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9)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0)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劝阻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