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部长领导下,认真贯彻专业技术方针、“安全第一”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文件规定,组织建立部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实施办法,并督促检查实施。
2、组织参与编制审查矿井生产计划、工程计划、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矿井改扩建设计、矿井灾害预防与计划、节日检修计划措施、安技工程计划以及预防处理五大灾害计划措施。
3、监督检查灾害作业规程、措施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落实安技工程计划的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安技经费有使用情况,并每月上报分管矿领导。
5、深入井下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要进行“三定”处理,责令有关单位尽快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组织参加局、矿安全大检查,落实检查处理情况。
7、参与事故抢救追查,并帮助事故单位写好事故报告,向上级汇报。
8、组织避灾路线演习,参加节日检修、矿井反风、防洪、防冻检查,督促处理问题,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9、监督检查并组织技术人员搞好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0、开好安全分析会和安全活动日,督促解决矿井重大隐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