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现代化大型矿井在装备上都是一流的,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监测监控系统都应当是健全的、可靠的。但是“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说明在这类矿井中仍然存在着某些发生事故的隐患,而这些隐患往往又被忽视。
为了帮助高瓦斯矿井了解可能会发生瓦斯事故的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隐患,作者根据以往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在此对部分瓦斯事故隐患进行分析,供高瓦斯矿井在治理瓦斯时参考。
这里应当首先强调一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基本条件:
——瓦斯涌出量超限,并达到爆炸浓度;
——有供氧条件;
——有引爆瓦斯的火源;
——对恶性瓦斯事故而言,井巷内存在大量的煤尘,往往是瓦斯爆炸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大量人员CO中毒的根本原因。
在这些基本条件中瓦斯的涌出是瓦斯矿井的自然现象,不可避免,可以用良好的通风解决瓦斯涌出量超限。供氧条件是矿井不可缺少的,没有供氧(供风)条件,矿井就没了生命。其余两个基本条件中,火源问题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因素。煤尘的积聚经努力是可以完全避免的。
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隐患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局部瓦斯积聚;二是引爆瓦斯的火源,现在分析如下:
(1)局部瓦斯积聚问题
总体上讲在高瓦斯矿井(包括低瓦斯矿井)中,凡通风不畅的地方均会发生瓦斯超限,例如:
——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
——掘进工作停风;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密闭墙内;
——盲巷长度超过扩撒通风距离;
——联络巷密闭墙内外;
——工作面相邻采空区内;
——工作面初采期直接顶充分冒落之前,采空区未充填,或基本顶未垮落,在直接顶冒落充体和基本顶之间有空洞积聚大量瓦斯;
——放顶煤工作面的顶煤、顶板冒落不充分,在采空区形成空洞。
——煤岩巷道局部冒顶形成的空洞等等。
以上这些局部瓦斯积聚很有可能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到火源即会发生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