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口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i | 1 |
1 | 综 | “证照”是杏齐 全、是否在有效 期内。 | 1.查阅采矿许可 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营业执 照、矿长安全资 格证/矿长证 正、副本;2.现# 主要负责人、矿 长是否与证件 一致;3.是否应 | 《国务院关于 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 第甚条;《煤 矿企业安全 祖垂许可证 獒鎌办法》第 二第_:燁矿 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第二 十矣。 | |
2 | 合 管 理 | 是否设置安全管 理机构,人数是 否符合本企业安 全生产需要。 | 查看煤矿企业 红头文件,查看 人员在册情况; 是否有人员交 替雜。 | ||
3 | 赫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 制,查落实情况。 | 査是否有以煤 矿名义印发的 #,逐项检查 _导、各业务 科室、各部门负 责人责任制;查 阅有关记录看 是否安全规定 报告事故和重 大安全生产隐 患。 | 《煤矿安全规 畜S第3 《妾全:生产 法》第十七 条;《煤矿企 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 办法》第五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裣查方法 | 参考 标准^ | 备 注 |
4 | 合 管 理 | 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各工种操作 规程是否建立健 | 查是否有以煤 矿名义印发的 文件。查操作规 程以煤矿十大 特fkA员为主。 | 《煤矿安全规 藥$第3 ‘; 《妾查生产 法》第十七 条;《煤矿企 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 办法》第五 条。 | |
5 | 矿领导带班下井 情况。 | 查带班月度计 划;查带班情况 是否在井口公 布;查带班记 录、档案是否符 合要求;查是否 经培训取得资 格证跟班,查公 司下任命文件 是否具有跟班 资格;到调度室 査人员定位系 统,查台账记录 与定位系统是 否一致。 | |||
6 | 安全生产许可证 自查情况。 | 查阅自查表、相 关记录、档案。 | |||
7 | 查新入矿工人培 训情况。 | 查培训档案,培 训日士间是否少 于72小时,査 阅培训记录和 考核记录。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査方—法 | 参考 标准 | 备 汪 |
8 | 综 合 管 理 | “三岗人员”人员 培训、持上岗 情况。 | 查看上个 检查当天期 特种作业人员 的出勸台账、有 关原始记录倒 查無证情况。 如,查瓦斯检査 工、水文地质钻 探工、安全检查 工等。査全矿特 种作业人员台 账〇安全管理人 员培训倩况包 括职能科室、区 队负责人。 | \ | |
9 | 安全费用提取、 使用情况。 | 查上年度生产 原煤、吨煤提取 i[、挺取安全费 用总额是否符 合她舍;安全袷 用使甩是否符 合文#规定的 范围,査财务台 账、查设备设 施、仪器仪表台 账核对。 | 《煤矿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第六条八婕 矿生产安全 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 法〉丨财®[2004]119 号; 《关于调整煤 费用提取标 准的通知》财 建[2005)168 号。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准 | 备 注 |
10 | 合 管 理 | 查“超能力、超强 度、超定员”情况 | 1.“超能力”审阅 月度、年度生产 计划,月度、年度 生产快拫,查销 售煤量报表、财 务被表,三项呙 容梭对数据一 致,有一项齒计 到10%应进一歩 调查。必荽时按 M导线点查#工 作面推进度与报 表产量核对。2. “超强度”查阋年 度主要生产系统 设备、设施夫j參 计划及大修记 秦;桑掘设H共 电系统设备设施 年度、月度检修 弁划录。未 大修、未按规定 检修属于超强 度。查阅生产计 划、图破,是否一 个采区内同一煤 层布置3个(含3 个)以上回采工 #面或5个(含5 个)掘进工作面。 3.“超定员”查阅 定员编制文件, 查阅每个采区、 工作面人井人数 与定员是否一 致,与井下考勤 系统、人员定位 系统进行核对。 | 《特别规定》 446号令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准 | (±1 注 |
查阅矿井地质 和水龙地质图, 井上卞对照图, | |||||
巷道布置图,采 掘i程平面图, | |||||
11 | 综 | 有反映实际情况 的图纸。 | 通风系统图,井 下运输系统图, 安全监控装备 布置图,排水、 防尘、防火注 浆、压风、充填、 抽放瓦斯等管 路系统图,井下 通信系统图,井 上、下配电系统 图和井下4气 设备布置图,井 下避灾路线图。 | 《煤矿安全规 程》第12条; 《煤矿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第 四十二条。 | |
合 | |||||
管 理 | |||||
查阅“六大系 | |||||
12 | 查“六大系统”运 行情况。 | 统”设计、批复 文件,查阅管理 制度、查阅管理 原始记录。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蔘考 标_ | 备 注 |
13 | 合 管 理 | 是否按有关规定 缴存和徒用安全 生产风险抵押 金D | 查煤矿企业财 务帐和有关规 舍。 |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安▲生 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二 条 | |
14 | 煤矿存在髙瓦 斯、煤与宽斯突 出、煤坐議炸危 险、永文地质条 件复杂、煤层自 M发火崩6个 月、煤层冲击倾 向;等以上重 :£:(§;.齒沾,痛 矿至少每2年进 测:#估、监控措 施和应急预案报 Ho | 查阅评估报告。 | 《煤矿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第十条;《河 北省煤矿企 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 细则》第十 条;《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 五条。 | ||
15 | 制定符合实际的 年度《矿井灾害 预防和处理计 划》。 | 查阅资料和批 复文件。 | 《煤矿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四 十三条。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准 | 备 注 | |
《矿山安全法》 第十五条; | ||||||
白救器必须是符 | 查说明书,到矿 灯房现场检查。 | 《矿山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 五十二条,《煤 矿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第十三 条;《河北省 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 | ||||
16 | 合国家安全标准 或者行业安全标 准的合格的自滅 | (按日下井总人 敎的u倍配 备,30万吨及以 | ||||
器、数量是否满 | 上矿井按最大 | |||||
足要求。 | 班下井人数的 2.2倍配备) | |||||
施细则》第十 | ||||||
|——〇 | ||||||
查煤矿企业为 | 《媒矿企业安 | |||||
合' | 依法参加工伤保 | 从业人员缴纳 | 全生产许可 | |||
17 | 险,缴纳工伤保 | 工伤保险费的 | 证实施办法》 | |||
理 | 险费。 | 有关证明材料 | 第九条、第四 | |||
和缴费收据 | _ [ . '~ 1 — | |||||
劳动防护用品必 | ||||||
是否为从业人员 | 须由具有资质的 厂家桂: 釆煤工必须穿带 LA、FZ标志(国 经贸【2000】189 号;由尘口罩:必 须MA、LA标志; 工作服:必须按 照 MT/T843-199 9矿工普通工作 服。 | 《安全生产 法》第三十七 条;i矿山安 | ||||
18 | 配备符合国家标 准或暑行业 | 全法》第二十 八条;《煤矿 | ||||
的劳动防步用 口 m〇 | 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第十 *- 〇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准 | 备 注 |
19 | 综 合 管 理 | 矿山救护队设立 僉救余协议3 | 查看资料 | 《煤矿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第十一桌;省 局有关文件。 | |
20 | 井下采掘工作面 或者井巷维修作 业是否对外承 包。 | 査矿井生产地 区及煤矿劳动 组织、用工方 式,承租单位W 质,承包合同或 协议〇其违法行 为认定:①将煤 矿承包或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或相 应资质的;②实 行承包未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载有双 方矣各责彳壬与 权力的内容的 承包合同进行 生产的;承包 方未重新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④再次转 包的;⑤将井下 采掘工作面或 者井巷维修作 业对外承包的。 | 《国务院关于 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 的特另j规 定》;《煤矿重 大安全生产 隐患认定办 法(试行)》 (安命启、凑f 字【2005】133 %)第4*五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准 | | |
21 | 综 合 管 理 、 | 两个以上生产经 营单位在同一区 域进行可能危机 对方安全生产的 生产经营活动 时,是否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 议,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和应当采取的 安全措施,并指 定专职安全生产 管默员进行安 全检查与协调。 | 查协议、查管理 职责和安全措 施。 | 《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 条、第八十七 条。 | |
詩 22 | 煤矿改制期间, 是否存在未明确 安全生产责任人 和安全管理机构 的,或者在完成 改制后未重新取 得或变更采矿许 可证、安全生产 许可证,煤炭生 产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的违法行为 的。 | 查煤矿企业“六 证照”和矿井主 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 的文件。 | |||
2^ | 是否免费为每位 职工发放煤矿职 工安全手册。 | 抽查部分职工 是否持有。 | 《国务院关于 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 第二+二矣。 |
序 号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 备 注 |
24 | 合 管 理 | 是否存在违章指 挥工人或强令工 乂违章、冒盛作 业叙的违&行 为。 | 查阅有关会议 记录歳接受傘 报查实。 | 《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 处罚办法》第 四十四条。 | |
25 | 生产经营单位及 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他人员违反 操作规程或安全 管理规定作业的 违法行为。 | 查阅有关会议 记录或接受举 报查实。 | 《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 处罚办法》第 四十四条。 | ||
26 | 生产经营单位及 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他人员是否 有下列违法行为 ^~":(1)拒绝、 阻碍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及其煤矿 安全监察人员现 场后、检查的; (2)故意提供虚 假情况或者隐瞒 存在的事故隐患 以及其他安全问 题的;(3)拒绝、 阻碍煤矿安全监 察说构#请的专 的。 …- | 《煤矿安全监 察条例》第三 十二矣; 《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 处罚办法》第 四十四条。 |
/T | 监察 内容 | 监察要素 | 检查方法 | 参考 标瘤 | 备 注 |
27 | 综 合 管 理 | 是否拒不执行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依法下达的安全 监察指令。 | 《国务院关于 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行政 处罚击、法》第 四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