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1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0.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21.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22.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3.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
24.现场补充交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