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大准铁路增二线涵洞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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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200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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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营业线探测电缆安全技术交底
1、既有线路基坡脚20m以内施工属于营业线施工,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先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在协议签订的基础上双方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探明。
2、开挖探沟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明时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护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护人员不到位时严禁开挖。
3、开挖探沟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且进行考试,持证上岗。
4、开挖探沟时,施工方应派防护人员进行防护。
5、禁止用带尖的工具开挖探沟,当发现电缆后,各相关部门进行确认,进行标识并掩埋等待相关部门防护或进行迁改。
6、开挖探沟时现场防护员、安全员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7、纵向探沟深度1.5米,宽度1米,沿线路方向布置;横向探沟每隔30米挖一道,长度5米,深度1.5米。
8、在挖孔防护桩周围挖纵横向探沟,由专职安全员及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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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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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实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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