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鲁安发[2014]11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鲁安发[2014]11号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全省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或请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营造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省里组织举办市厅级和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等活动,每个市和县(市、区)都要组织一场专题活动。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国家确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6月16日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省里的活动安排:(1)省政府安委会将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省企业发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开信或倡议书。(2)省政府安委会有关领导做客大众网或齐鲁网,开展网上在线咨询,回应社会关切。(3)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在这一天都要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届时,省政府安委会有针对性地选择1-2个重点市,请省政府有关领导和安委会领导出席宣传咨询日活动,到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各级主流媒体对这一天的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市、县(市、区)及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山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密度,开辟专题或专栏,在黄金时段播出安全警示教育片。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政府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围绕矿山救援、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汛期安全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或演习),普及应急常识,检验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省政府安委会在东营举行全省石油化工灭火救援综合演练。针对汛期特点,省煤炭局、山东煤监局、省安监局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煤矿、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