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鲁安发[2014]11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和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活动,省总工会会同省安监局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优秀班组创建,在全省企业开展"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团省委和省安监局联合在全省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六)开展安全文化书法绘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面向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省安监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为主题,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筛选部分优秀作品在网上展出,并编制出版画册。
(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督查活动。对照《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鲁安明电﹝2014﹞4号)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要求,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资质检查行动进行集中督查,把活动推向高潮。"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监局组织开展全省异地交流执法检查活动。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省政府安委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组织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和大众网、齐鲁网等主流媒体,到各市基层单位进行实地采访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安全行为。
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活动安排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和"反三违"活动等。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动员视频会后,省政府安委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细化分工,做到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对自选动作要有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务求活动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级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加大宣传报道密度;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加强舆论监督,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省政府安委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省政府安委会将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联系人:王悦军 电话(传真):0531-8179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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