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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闽安委办〔2014〕28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8.举办安全文化活动。4月-5月,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技术人员深入企业,指导、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领域"卡通形象"创意大赛的推选工作;围绕交通、消防、矿山等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创作,长期征集安全生产主题的书画、摄影、动漫、安全宣传短片、散文诗歌等,优秀作品将在省主流媒体刊登、播放;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传播安全文化,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9.举办全省安全生产书画展。联合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举办全省安全书画展,编印省安全画院院刊《武夷山下》,开展"安全文化(书画)走基层"活动,开拓安全文化传播的新手段和新途径。
  10.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发动各地、各单位及广大职工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全省网络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以用电、防火、交通、危化品、职业卫生防护等日常安全知识为重点,发动广大职工和网友积极参与,全面普及安全知识。
  11.开展煤矿安全宣传。举办我省首届"中国梦、劳动美"煤矿救援技术竞赛活动;开展"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福建煤监局领导分期分批下基层,与全省所有煤矿矿长谈心对话,全面解读国办发〔2013〕99号文和我省《实施意见》,广泛听取矿长意见建议,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开展"送安全文化进矿山"系列活动,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评选表彰10家省级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煤矿安全专家进矿山免费"会诊"等。
  (二)区域性活动
  各设区市、县(区)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提升、科技成果推广、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行业性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部门等集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海洋渔业部门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活动;消防部门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其他部门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提早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协调联动,增强实效。各市、县(区)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发动有关部门、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要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设区市组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各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5日和7月7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朱雅秀、张质菲,电话:0591-87505736(带传真),电子邮箱:fjxjzx@163.com,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7#202,邮编:350001。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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