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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川安办〔2014〕34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安办将组织拍摄《5.11桃子沟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9.15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并向社会投放,在政府网站、腾讯视讯等网站上进行常年播放,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事故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
  (七)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安委会突出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组织安全体验科目进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组织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高楼(空)缓降逃生、灭火自救训练、地震避险训练、道路交通事故训练、洪涝灾害自救、外伤急救训练、社区、家庭防火灭火训练体验等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参与者在娱乐中提升应急能力,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等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学校、商场、KTV等消防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区域和单位特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监督落实好各项交通安全保障措施,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动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和本通知的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相关活动,确保做到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着。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宣传人员、宣传经费、宣传内容全面落实。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的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省安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创新,营造氛围。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突出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安全宣教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声势,扩大宣传影响,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四)统筹协调,沟通信息。各地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方案、总结、活动信息和文化宣传产品及时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全省组委会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总结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对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2014年安全生产好新闻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评选。
  各单位分别于5月10日前、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活动有关动态信息请及时报送。
  电话:028-86632630、86630723    传真:028-8663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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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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