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江苏省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苏安办〔2014〕20号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苏安办〔2014〕20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委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精神,现将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联合举办。成立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局长王向明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五、重点活动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和新闻通气会。省、市安委办下发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动开展宣教活动,实现"省市联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于5月下旬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活动方案,联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实现"媒体联动",壮大宣传声势。
  (二)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覆盖到所有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体会文章。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向基层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各地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省、南京市、鼓楼区安委会在下关天妃广场联合举办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省公安厅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省消防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省质监局牵头负责;"航空及铁路安全"宣传咨询,民航江苏安监局和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及徐州办事处分别牵头负责。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煤矿"双七条"、化工企业"十条规定"等法规制度,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