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活动。
各单位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险情处置要点教育,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清查清理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标识、逃生通道、应急装备和物资。结合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集团公司级安全环保风险点、核设施、尾矿库、水库大坝、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油气管线、汛期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有配合地方政府联合演练任务的单位,要精心组织,与参演单位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八)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活动。
2015年拟达标单位要严格执行达标创建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保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目标;已达标单位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方案,将达标评审后新增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的设施设备和新增的科研生产活动纳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范围,对照现场评审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
(九)开展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宣贯工作。
各军工科研生产单位要组织传达和学习《国防科工局关于加强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科工安密〔2015〕242号)文件,对照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研究制定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确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要领导带队检查集团公司级重点安全环保风险点、重大危险源和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闭环管理情况,加强科研试验(实验)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清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等的装卸、运输、储存过程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消防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归零;梳理今年以来各类安全检查活动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
(十一)积极参加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的其他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的“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好新闻评选活动、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优秀书画、安全生产摄影作品以及文艺演出等活动。
(十二)开展有特色的其他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开展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召开活动动员会议,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宣教工作实际,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动员全员积极参与活动,真正使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检查考核
各专业公司(事业部、支持服务机构)要对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参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对各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将得分最高单位的活动开展典型经验及时报送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根据各板块报送情况,择优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活动先进单位的评优。
六、信息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中和结束后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中的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有鲜明核工业特点的做法进行小结和总结,并做好信息的及时报送工作。
1.各单位要明确信息报送联络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五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简讯(可附活动场景照片和视频)。
2.参与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举办的宣教活动的单位,邀请了主流媒体进行活动宣传报道的单位,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相关视频材料、文字图片材料和典型经验。
3.请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5月25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抄送所属专业板块。
4.请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含活动中的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有鲜明核工业特点的做法)于7月3日前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
5. 请各专业板块于7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择优推荐一家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联系人:黄 凯
电 话:010-68555775
电子邮箱:cnncsafet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