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相关部署,结合四川省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动员各地区、相关部门、各领域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集中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及其前后,在全省各地、相关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各地、相关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宣传类活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这个重要时段,由各级安全监管系统领导干部主讲,向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及安全管理人员广泛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王东明书记、省政府魏宏省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大力营造学习贯彻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市(州)局对每个县及所属重点企业,县(市、区)局对每个乡镇及所属重点企业,确保每个县(市、区)集中宣讲活动不少于1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12350热线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3、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业务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深入县(市、区)、行业、企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同时,邀请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曝光。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将组织多支执法队伍分别对全省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执法活动,及时通过媒体曝光企业违法行为。每个市(州)、县(市、区)组织报道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市(州)局向省安全监管局报送1—2个典型案例。
4、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基层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在加强安全社区创建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文艺节目和安全警示教育等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乡村(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5、开展“媒体走基层访安全”活动。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四川日报、四川工人日报等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和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市(州)、部门和企业,从责任落实、依法治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卫生监管、科技兴安、应急救援、安全文化建设等不同侧面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重点选择2—3名全省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命名的先进典型和总局表彰的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深入挖掘和宣传,努力弘扬安全生产工作者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
6、利用宣传平台扩大活动效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以及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省政府安办将在四川日报“安全视线”、四川工人日报“安全生产周刊”以及《四川安全生产》杂志,集中报道全省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及时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传播安全生产正能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