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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6日

(二)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企业性活动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职工分别年初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度建设。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3、开展一次“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每个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向省安全监管局至少报送一个职工查找整改隐患的典型案例,省政府安办将组织评选职工查找整改隐患的典型案例并给予奖励。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请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职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四)区域性活动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突出矿山、危化、校园、商场、道路交通以及汛期安全等重点场所和时段,扎实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以及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不断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强化应急救援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推动安全发展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安全执法检查、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基层基础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科技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社区建设和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健全、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按照省政府安办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做到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级要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补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将开设专题,并与主流媒体加强合作,加大“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力度和深度。省政府安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

(三)加强协调,强化考核。各级政府安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强化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各地区认真策划活动方案,积极掌握相关动态,并分别于5月15日前、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送省政府安办,主要活动信息要及时报送,以便推广安全宣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省政府安办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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