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畜牧行业。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火减灾知识,提高全民草原防火意识。组织举办以“全民携手护草原,防火减灾保安全”为主题的草原防火减灾现场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草原防火减灾工作,营造依法防火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草原火灾监测和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警预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草原防火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重点草原防火省区继续组织力量加大对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火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兽医行业。各地兽医部门要通过培训、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形式大力宣传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增强相关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认真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严格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依法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四)农垦行业。结合垦区行业多、企业多的特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活动,组织局长与场长(经理)谈心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广泛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全面开展运输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积极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发挥好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基层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五)渔业行业。大力宣传“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渔区安全生产督查,强化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按标准配员等安全规定。继续推进渔船检验监督执法三大行动,坚决清理套牌渔船,加强对渔船及船用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等重要安全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生产、销售伪劣渔业船用安全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应当参加1至2次活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系,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上报部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行业司局要加强行业指导,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部安办要将部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行业、各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传播作用和快速渗透作用,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社会氛围。
请部属单位、相关行业司局于7月10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伟
电 话:010-59192116 010-59192220
传 真:010-59191795
通信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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