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推进重点工作
(一)统筹规划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和智能交通等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体系,根据需要制定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的协调性,从源头上避免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和矛盾问题。
(二)建立综合运输标准体系。
组织开展综合运输标准体系研究工作,重点加强综合客货运枢纽、运输装备、多式联运、信息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与协同发展,提高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水平。
(三)建立绿色交通标准体系。
组织开展绿色交通标准体系研究工作,重点加强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提高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水平。
(四)完善交通运输服务标准体系。
从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出发,完善交通运输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加强服务设施、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出行信息等客运服务标准的制修订;从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和水平出发,重点加强物流设施设备、物流公共信息和社会化物流服务标准制修订。
(五)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
围绕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战略任务和重大需求,突出优先主题和重点领域,注重改善民生、社会关注、行业急需的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工程建设、交通安全、城市客运、信息化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
(六)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创新标准宣贯方式。完善标准实施反馈机制,强化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产品质量抽查等工作的协调联动。建立标准一致性、符合性审查机制与标准评价制度,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标准立项、起草、复审等环节中,形成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
(七)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加强国际标准跟踪研究,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标准。鼓励和支持相关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动我国交通运输标准走向国际,全面提高标准的国际化水平,提升企业在“走出去”战略实施中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我国在交通运输优势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八)强化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标准化信息共享及服务机制,搭建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及工作平台,整合现有资源,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以及利益相关方提供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的渠道,提升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九)促进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建设。
推动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的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布局,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运行管理。研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全行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十)积极筹措标准化工作经费。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性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积极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强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投入保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