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常见水下救护
(一)自救
1.不了解水情,遇到漩涡时。首先应镇静,力争呼吸,如进入漩涡中,应使身体保持平卧姿势以增大身体半径,逆漩涡方向快速游出险区。
2.遇水草缠住手或脚时。要镇定、冷静,不要乱蹬乱踩,先深吸一口气,看清缠绕情况,逐步解脱,然后改用仰游出水草区。
(二)互救
1.利用救护器材。对正在呼救和挣扎的人,应尽可能利用竹竿、浮球、救生圈等器材进行抢救。直接进入水中救护时,也应把可浮器材抛向溺者的身边,以备救护者急用。
2.直接游泳救护。救护者在岸上发现水中险情时,首先应将视力集中盯住呼救者,快速从岸上跑至最接近呼救者的地方跃入水中,快速游近溺者,托其上浮,使其脸部出水有呼吸机会。然后令其配合游出浅水区。如救护者被溺者抓、抱时,应迅速、果断地解脱,再采取安全措施拖带上岸。对已经沉没在水中的溺者,首先是看清出事地点(水域),然后组织水性好的骨干,在出事水域潜入水中寻找。
七、常见注意事项
1.尽量选用大吨位船只,且有备用船。
2.参战人员应尽量选用水性较好、心理素质过硬的官兵。
3.避免在河道转弯、旋涡、电站附近、水坝上游或坝底等复杂水区作业。
4.应尽量避免单兵作战,单兵作战不应超出指挥员视线,且系上安全绳,保证人员接应。
5.参战人员应携带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牢固,并实施交叉检查。
6.岸边或下游方向应备有人员随时进行接应。
7.及时了解侦察施救水域及附近情况。
8.参战官兵未经本队指挥员批准和下达任务,不受现场其余指挥人员调度,不得擅自行动。
9.指挥员必须交待战前注意事项。参战队员必须明白准确受理指挥员下达任务(重复口授)后,方可采取进一步行动。
10.冲锋舟等小型船舶施救时,应限载人员,防止人员拥挤,踩翻船只,上船次序:幼、老、妇、青,最后为驾驶员或施救员,行船过程中禁止人员直立、跳船,靠岸时,严防人员争抢,上船时次序为:驾驶员或施救员、幼、老、妇、青,首名上岸人员第一任务为固定船只,其次为接应人员,船只未固定,不得下人。
11.在实施过程中要扬长避短,切忌盲目冲动,意气用事,英雄主义。要积极借用地方人才物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