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事项
1)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应有一个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及时、迅速到达和供应;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与应急服务机构共同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这个预案;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练,以保证先进和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5)不应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维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替代措施;
6)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的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应弄清这些服务机构到现场开始进行抢救所需的时间,然后考虑在这个时间内现场人员能否抑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充分考虑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由于工作人员生病、节日和危险设施停止运行期间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以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
5.演练与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演习可以验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主要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演练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现场人员、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2)一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以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向所有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3)与危险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4)每一次演练后,生产经营单位应核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内容是否都被检查,找出不足和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运作;
②人员是否能安全撤离;
③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④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把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生产经营单位应在现场危险设施和危险物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把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情况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