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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3日

为落实湖北煤监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鄂煤监察〔2014〕82号)的精神,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我矿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煤矿困难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我矿各部门、各工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分析,举一反三。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得到有效落实,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武志斌(矿长)
    副组长:余毅(总工程师)、胡运付(常务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钟壹、张胜军、郭友全、扬中泉、孙伯顺、吴斌、李天祥、滕华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产技术科,钟壹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和处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紧紧围绕湖北省煤监局、鹤峰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深刻理解坚持安全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四川泸州市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两个警示教育光盘为载体,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形成良好的警示教育氛围,使煤矿从业人员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煤矿各级人员的教育培训。从宣传教育活动入手,组织工人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切实提高员工标准化作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以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为契机,确定每月30日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
       (四)围绕“双七条”规定,以预防发生较大及以上瓦斯、水害、运输等事故为重点,对照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分析,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
       (五)加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形成强烈的安全文化氛围。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矿井醒目地点设置安全标语等;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六)通过观看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
       四、工作要求
    狠抓落实,煤矿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

    
    朝阳煤矿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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