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省食安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86号)等文件精神及县教育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大力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有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具本目标为: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
(二)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
(三)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100%;
(五)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100%。
二、整治范围
(1) 学校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等;
(2)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学校饮用水。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1)清理无证无照。全面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
(2)规范生产经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是否建立落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并在学校正门显著位置公示综合治理责任;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是否严格遵守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食品销售店是否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腐败变质食品经营主体违规行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严打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滥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
(4)构建长效机制。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班主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和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行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评估制度,加快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综合治理、网格管理、定期巡查、社会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领导
组 长:肖欢
副组长:周四元 陈艳琼 刘顺平 张爱琼
成 员:王新文 何娇虹 尹秀明 王 洁
彭喜军 卢元庚 漆振波 黄义成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自查自纠(11月13日前)。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组织对全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及饮用水情况全面调查,分类分户建档,组织领导小组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排查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隐患。各校自查自纠报告报当地食安办,同时在本校食品安全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
(2)集中整治,全面规范(11月-12月)。对全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协同上级质检部门开展主要食品及食品原料抽检,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彻底解决困扰学校、危害师生饮食饮水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工作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
(2)强化督查督导。各部门要按照“三化”管理要求,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提升整治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舆论宣传。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与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