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我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成立提升运输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苗全兴
副组长:李 远(机电副矿长) 师建辛(安全副矿长)
成 员:郝记成(机电副总工) 景民伟(运输副总工)
闫新泽(运料队队长) 刘永付(机电队队长)
刘蕴杰(机电科副科长) 徐艳杰(机电科技术员)
时宏伟(运输技术员)
二、自查自整时间
3月17日至3月22日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主要对以下10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所使用的设备是否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
2、每次提升运输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3、提升装置的防坠器、过卷过放等安全设施,安全保护是否齐全有效;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制动装置、超速、打滑等安全设施、安全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4、对提升机、提升装置各部分、提升钢丝绳和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是否严格落实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制度;架空乘人装置和钢丝绳是否严格落实日检、周检制度;
5、井口安全门、摇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联锁,安全门的打开与罐笼位置是否实现闭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6、提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过卷、过放距离和缓冲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8、提升机系统、架空乘人装置是否经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9、井口防灭火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10、以上未涉及到的人员提升运输系统其他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效果。各单位、队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职工提升运输安全意识,促使每位职工牢记职责,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严格落实。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人员提升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大力开展提升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管理体系,提高矿井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本次自查自整结束后,要做出“提升运输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矿、科、队领导是这次活动的主体责任者,要在认真学习及贯彻上级要求的基础上,深入井下,带头贯彻,带头实施,以求实务真的工作作风推动“提升运输设备”大检查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