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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80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7]15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晴隆沙子段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仁府办发[2017]174号)、《兴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仁安办[2017]3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为指导思想,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防范和杜绝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可靠进行。


二、组织领导
  1、矿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和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实施工作
组长:陈永胜
副组长:念小良、晏中科、王现伟、纪核威、夏云鲧
成员:张双朝、王春付、段绍权、段加稳、许旺兴、胡小超、彭勇志、李自清、王雄、刘雄飞、李智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矿长陈永胜负责组织进行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活动,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人、财、物。
(2)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王现伟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实施工作活动,负责监督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执行。在组长外出期间,代行组长职责。
(3)副组长:总工晏中科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活动,负责编制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保证技术合理,安全可靠。
 (4)其他副组长及其成员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活动,负责本职范围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将隐患整改进程如实上报调度室。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7月30日-10月31日)
1、制定方案阶段
7月31日之前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和喊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2、自纠整改阶段
8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人员对煤矿生产的全过程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3、巩固提高阶段
8月10日-10月31日,一是每月由矿长陈永胜组织在全矿范围内进行一次以上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活动,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完成。二是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四、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主要内容
1、基础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本矿的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数是否满足煤矿生产要求,管理机构是否建立齐全,是否严格按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改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注化的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能达到“三级”以上。
2、一通三防方面
重点检查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完善性、可靠性;井下各种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开采自燃煤层或容易自燃煤层是否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机房、硐室、运输设备机头机尾是否配备消防器材;采掘工作面、煤炭转载点是否安装喷雾洒水防尘装置,采掘作业是否实施湿式打眼、冲洗煤岩帮(巷道)、湿式装煤,作业人员是否佩带了尘口罩等综合防尘措施。检查“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关于“一通三防”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性。
3、水害防治方面
重点检查“雨季三防”开展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水文地质情况是否清楚,是否建立水害防治机构;采掘是否做到预测预报、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掘进工作面是否做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检查“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的落实情况,汛期安全措施和应急值守的执行是否到位。
4、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等方面
重点检查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断电值、报警值设置是否正确,各类传感器和各类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调校日期是否到期,到期及时送检,各类传感器的吊挂位置是否正确等。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维护是否到位,运行是否正常,识别卡是否统一收发管理,定卡定人,人员身份信息录入是否及时。
5、粉尘防治方面
  重点检查井下防尘供水系统是否合理,是否能正常使用,制定的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组织并实施。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是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供风连续、使用可靠;隔爆水袋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检查维护到位,是否做到及时对水袋加水。  
6、顶板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作业规程》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是否做到全员贯彻学习;作业人员是否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支护管理顶板;掘进巷道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是否加强巷道顶底板移近量观测工作;采面基本支护、特殊支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缺梁少柱现象;采面采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是否停止采煤并采取措施强制放顶及采面现场管理是否到位;单体液压支柱是否定期检修并进行压力试验。
7、机电运输方面
重点检查提升钢丝绳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绞车、皮带运输机等保护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斜井提升系统“一坡三挡”防护装设施是否完好,使用时是否正常;是否超载超员或带病运行;是否使用非安标志产品等。矿井的电气设备“双回路”供电是否正常。检查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等是否符合规定。
8、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组织
     检查采空区和废弃巷道的密闭情况,和编号建档是否完善。检查绘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的完善性。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9、安全投入
    检查是否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检查建立管的理台账是否完善。
10、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
     检查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是否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检查矿山兼职救护队的人员情况,是否有人员离职等情况。检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牌是否完好,巷道交叉口的避灾路线标识牌是否挂设合理。
  11、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重点检查新进员工是否未进行入矿安全教育培训、未体检、未签合同上岗情况;新工程制定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贯彻学习情况;新设备、新技术到矿组织培训学习投入使用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要求全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活动。
2、全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照《桂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3、将每次的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矿长签字后,在煤矿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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