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 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阿克苏地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2012年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以规范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目标,以落实制度、强化监督为抓手, 以找准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强化防控措施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目的意义
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以保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为目的,融教育、制度和监督于一体,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廉政风险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减少和预防腐败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党员干部,体现党的以人为本理念。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中,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针对容易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控,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构建一个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探索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路子,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地区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三、主要内容及目标任务
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紧密结合管钱管物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实际,通过"宣传动员、查找公示、制定措施、责任划分、评估优化"五个阶段,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和普通岗位"四个层次,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对廉政风险的各个环节加以预警防控。
(一)廉政风险点要找全。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以各科室、人员的业务工作及职责分工,逐一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重点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剖析,全部查找出存在的部门廉政风险点。
(二)防控措施要完善。通过对所有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找出每个廉政风险点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点实行有效的防控。
(三)规章制度要健全。各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的针对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四)各项工作要落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 关键是解决问题,核心在于落实工作,只有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才能杜绝"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要建立完善廉政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目的和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中来。
二是加强教育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发动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行政有风险,用权须谨慎"的意识,增强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自觉性。
4月20日前将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相关材料报至局行办
(二)排查确定阶段(5月1日―5月31日)
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根据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分为四个层面: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普通岗位),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
一是查找领导岗位廉政风险点。各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掌控全局的高度查摆和分析行政、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廉政风险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从权力运行、人员管理等环节中查找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自身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
二是查找科、室(站、所)等中层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科、室(站、所)职责定位,查找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资金使用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物资采购及分配、政府投资或项目的招投标及审批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三是查找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各单位重要岗位人员,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对照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四是查找普通岗位廉政风险点。一般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各单位要对个人自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自我查找不准、不到位、应付了事的工作人员,责令其重新剖析查找,直至通过为止。廉政风险点由单位领导班子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廉政风险点应登记汇总、建立台帐,报本单位纪检组(监察室)备案。5月20日前将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相关材料报至行政办。
第三阶段:划分级别、制定措施阶段(6月1日-6月30曰)
一是划分廉政风险级别。按照分级管理的方式,将本单位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岗位职责及业务工作流程,统一梳理进行分级。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可分为一至三级风险点或一至五风险点(一级为最高风险点),也可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划分级别。
二是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的原则,对确定的岗位风险点,逐一制定"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的防范措施,要注重可操作性,既符合当前实际,又能解决现实问题,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制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设计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图,将各个业务流程中的风险岗位、风险级别、风险点、防控措施等进行标注及细化。
6月20日前将本阶段开展工作情况小结及相关材料报至行政办。
第四阶段:责任划分阶段:(7月1日-7月31日)
为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分级分层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风险及岗位的监督主体及第一责任人。单位领导班子是本单位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监督主体及第一责任人;廉政风险的当事人为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对副职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负责。
对一级风险岗位实行重点监控,对情节轻微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警告批评或通报批评。对二级风险岗位实行定期监控,对出现的风险苗头和倾向性问题, 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明察暗访、质询谈话;对三级及以下风险岗位实行随机监控,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隐患,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指导、警示提醒。
因出现廉政风险问题被追究的部门和责任人,在年终评先评优中要实行一票否决;对违纪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支持袒护的监督及负责人,酌情考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对拒不执行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单位及人员,视情况予以责任追究或通报批评,并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7月20日前将本阶段开展工作情况小结及相关材料报至行政办。
第五阶段:评估优化、规范运作阶段:(8月1日-8月31曰)
主要任务是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作进一步优化。评估内容应涉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风险点查找是否全面、等级划分是否准确、防控措施制定是否到位、责任划分是否到人等内容。通过评估优化,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廉政风险制度体系和防控措施,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长期坚持运作。
各单位对出现的风险点,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8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经验材料报至行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是权力运行监督关口前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行能力,保持党的纯洁性,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要切实抓住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机制。要通过学习教育,深化认识,让其不想违法违纪;通过制度建设,完善防控机制,让其不能违法违纪;通过监督检查,执行奖惩制度,让其不敢违法违纪。要突出抓好人、财、物的管理,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加强督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地区将逐步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人人都有督查任务、个个都有督查职责"的督查机制,把每名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纳入到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局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