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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甲类仓储区的常见安全管理隐患与对策

作者:廖基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9日

 甲类仓储区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集中储存的场所,火灾危险性高,燃烧与爆炸的可能性较大,是重要的危险源。先天不足,管理不善,就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甚至会造成恶性灾害事故,一些储存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的危险物品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即使运用现代化的消防技术力量,有时也难以处置。笔者检查过百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的甲类仓储区,感觉企业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撇开这些企业因建造早未经有资质单位进行科学论证和设计而造成的库址选择不当、总平面布置不合理、建筑构造不科学等先天不足的安全隐患不说,企业对甲类危险物品仓储区的管理亦存在诸多不足,这些不足,企业通过相应的对策是能够弥补的。
  
  现将本人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常见安全管理隐患整理如下,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出现在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供安监人员在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进行自我整改时参考。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体现在:
  
  1、企业未编制甲类仓储区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制订了但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2、企业负责人和仓储管理人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不熟悉仓储区内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能,缺少相应的专业技能。
  
  3、员工不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部分员工不会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使用灭火器,甚至有员工不会把灭火器从墙上取下来。
  
  二、未设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混存、混放、特别是超量存放现象突出。主要原因有;
  
  1、保管人员缺乏相关知识,不懂所保管物品的危险特性,不知道如何科学存放。
  
  2、进货时因某种原因说明书上标注不清或出于技术保密需要,有关货物品名被故意隐去,换成企业物品代号,而仓库保管人员又未充分掌握其危险特性。
  
  3、缺少贮存场地,危险物品被随意堆放。
  
  4、无人管理或管理混乱。
  
  5、贪图方便,盲目自信。
  
  典型案例:1993年广东省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将硝酸铵(65t)、高锰酸钾(10t)、硫化碱(10t)、过硫酸钠(20t)、碳酸钡(10t)、火柴(3000箱)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混存于一库房内,发生大爆炸,造成了死亡15人,受伤823人,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的“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三、火源控制不严。
  
  火源是指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一切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电火花、化学能等。甲类仓储区中的常出现的火源主要有:
  
  1、库房内及周围的明火作业、周边烟囱飞火、炸飞的爆竹、吸烟的烟头,汽车排气管的火星等外来火种。
  
  2、装有易燃易爆物品槽罐车卸货未可靠静电接地,使用铁质工具碰击打火,皮鞋铁钉摩擦火星、化纤衣服静电火花。
  
  3、储区内违规进行搬运、分装作业。
  
  4、不宜露天存放的物质,在太阳的曝晒下发生反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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