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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设备内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

作者:王文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6日

  4.用电安全

  罐内作业所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必须是安全电压。在干燥的罐内安全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好的容器内,安全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若有可燃性物质存在,还应符合防爆要求,电动工具具有可靠接地,严防漏电现象发生。

  5.个人防护

  进罐作业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对化工设备内的物质要了解,针对不同介质穿戴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在特殊的情况下要戴防毒面具入罐,并严密监视罐内情况变化,规定在罐内的作业时间,进行交替作业,减少在罐内的停留时间。

  6.现场监护

  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设备现场必须设两人以上进行专门监护。监护人要熟习设备内介质的理化特性、毒性、中毒症状、火灾和爆炸性,根据介质特性备有急救器材、防护用品;监护人所站位置能看清罐内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监护人除了内罐内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能擅离岗位。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立即召集急救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凡进入罐内抢救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绝不允许未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而冒险入罐救人。

  7.现场急救措施

  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迅速、正确地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因此,在作业之前应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接触有毒、缺氧的化工设备,应备有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隔离式防毒面具、灭火器);接触酸、碱等介质应备有清水,并及时通知医生和救护车辆。

  8.培训和教育

  化工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作业之前要制定有效的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9.悬挂安全警示牌

  对容器设备和特种作业现场,在作业之前悬挂安全警示牌,写明安全检修注意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以及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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