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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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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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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解读 备注: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解读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我们将从总体要求、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以及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六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备注:1 备注:Generate By 关心你的关切 备注:2 目录 Content 总体要求 01 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 02 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 03 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 04 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 05 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 06 备注:首先,我们将了解通知的总体要求,明确我们的目标和方向。接着,我们将探讨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然后,我们会讨论如何通过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随后,我们将关注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探索如何利用现代技术提升执法水平。接下来,我们将分析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的关系,找到平衡点。最后,我们将探讨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强调基层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备注:3 总体要求 01 备注:让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部分——总体要求。这部分将为我们提供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理解通知的核心精神和基本要求。 备注:4 指导思想与目标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 2.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 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解决部分地区安全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隐患排查装样子、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安全保障。 备注:让我们首先聚焦于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通知的总体要求。在这个部分,我们将探讨指导思想与目标,这是理解整个通知精神的基础。 首先,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这不仅是我们工作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行动的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这些指示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找到正确的方向。 接下来,我们要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当前,一些地区存在安全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性大的问题,甚至有些地方的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效果,导致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提升执法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能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我们要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这意味着,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应急管理部的通知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备注:5 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 02 备注:接下来是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以及如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实现精准执法。 备注:6 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1.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备案。 2.部署专项检查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问题等情况,可依法部署专项检查,严格控制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等,按要求实行数量控制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 3.避免选择性执法 坚决避免出现只检查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风险低的企业等选择性执法现象,杜绝为迎接检查而打造企业“样板房”“经典路线”等情况。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执法检查计划的编制。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如何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我们必须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这意味着我们要依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历史事故记录以及当前的安全风险状况来选定那些最需要关注的企业。接下来,我们会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确保我们的计划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问题等情况,我们可以依法部署专项检查。这些专项检查必须严格控制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检查的针对性。同时,我们还需要实行数量控制,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以便于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最后,我们必须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的现象。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某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风险低就忽视它们,也不能为了迎接检查而人为地打造所谓的“样板房”或“经典路线”。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削弱了执法的实际效果。因此,我们在执行检查时,必须保持客观和公正,确保每一个企业都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和监督。 备注:7 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 1.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情况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前通过“扫码入企”等方式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情况,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 2.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 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3.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 部分地区或行业已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由执法主体结合企业风险评级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 备注:在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方面,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的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前,可以通过“扫码入企”等方式获取这些信息。特别是对于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我们规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样既能保证这些企业的安全水平,又不会对其正常运营造成过多干扰。 其次,我们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执法检查的频次。当遇到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时,我们必须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受频次上限的限制,以确保问题能够迅速得到解决。 最后,对于已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地区或行业,执法主体需要结合企业风险评级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并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还能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更加精准和有效。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8 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 03 备注:第三部分是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我们将探讨如何通过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以及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精准高效的执法。 备注:9 1.处理好分级执法和属地监管的关系 要妥善处理好分级执法和属地监管的关系,除涉及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 2.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下级负责的企业开展抽查性质的执法检查时,应采用与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的方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3.严格控制现场检查人员数量 除发现问题隐患后跟进复查督促整改落实之外,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对相关企业重复执法检查。 建立多层级协调联动机制 备注:在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我们首先关注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多层级的协调联动机制。这不仅涉及到处理好分级执法和属地监管之间的关系,还意味着我们要确保“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除非遇到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况。这种安排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我们必须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的问题。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下级负责的企业进行抽查性质的执法检查时,应当采取与下级部门联合开展的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资源,还能确保检查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要共同努力,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多次检查,从而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最后,严格控制现场检查人员的数量也是至关重要的。除了在发现问题隐患后进行跟进复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之外,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对相关企业重复执法检查。这样做不仅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还能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能达到预期效果,真正实现高效、精准的执法目标。 备注:10 精准聚焦执法检查内容 1.细化完善本地区执法事项目录 要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和地方实际,细化完善本地区执法事项目录,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和法律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要依据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 备注: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讨论如何实现精准聚焦执法检查内容。首先,我们需要细化和完善本地区的执法事项目录。这包括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及地方实际情况,明确每一项执法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和法律依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这样的透明度不仅有助于增强执法的公信力,还能促进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建立各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同样重要。这需要依据细化后的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来制定。清单中应包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这些必查项将成为我们执法检查的核心内容,确保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集中力量解决最关键的安全问题,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备注:11 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 04 备注:第四部分是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这里我们将重点介绍如何优化执法流程,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备注:12 严格实施执法检查程序 1.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执法检查 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执法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执法检查,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技术检查员、网格员、临时工等工作人员实施执法检查。 2.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控现场检查人员数量,不得要求层层陪同。执法检查实施前,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由所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执法检查程序的严格实施。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执法检查。这包括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甚至那些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技术检查员、网格员和临时工。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防止滥用职权和不规范操作。 接下来,我们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这意味着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经过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此外,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和结案归档等。这些步骤不仅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确保了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备注:13 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执法检查 1.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 要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持续推进全国执法信息化系统整合和“一盘棋”建设,坚决避免重复填报数据增加基层执法人员负担。 2.探索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智能辨识提醒系统 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探索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智能辨识提醒系统和装备,推广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十线下”相结合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 备注:在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执法检查方面,我们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通过推进全国执法信息化系统的整合,我们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避免重复填报数据,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的负担。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减少了人为错误的可能性。 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智能辨识提醒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智能化的执法辅助平台,实时监控和分析潜在的安全风险。这样的系统不仅可以提前预警,还能提供具体的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和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相结合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将进一步提升执法的灵活性和覆盖面,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 备注:14 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 05 备注:第五部分是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我们将讨论如何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促进其自我改进和成长。 备注:15 严格精准实施行政处罚 要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督促企业做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 规范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要依法规范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严禁乱查封、乱扣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综合分析违法情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如何严格精准地实施行政处罚。这里提到的“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是一种高效的工作方法,旨在确保企业在发现问题后能够得到明确的指导,并在整个整改过程中受到持续的关注和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有效地督促企业完成问题隐患的整改,并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被忽视。对于那些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比如“一案双罚”、联合惩戒、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取缔,以此来维护安全生产的秩序。 此外,规范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避免滥用这些权力,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在执行行政处罚时,我们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全面考虑违法情节、过错程度以及整改情况等因素,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备注:16 要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原则,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依法探索制定“首违不罚”事项、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等清单。 结合实际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属于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整改要求,并由企业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书。 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备注:接下来,我们转向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新模式。在这个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制定出更为具体和细致的免罚清单。这不仅包括“首违不罚”的事项,还包括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事项。这样的做法有助于鼓励企业自我纠正,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对于那些能够主动报告问题、妥善处置风险并且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企业,我们应该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有责任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其违法行为,并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企业负责人则需要签署整改意见书,承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展现了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关怀和支持。 备注:17 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 06 备注:最后一部分是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这部分将强调企业自身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以及乡镇(街道)在基层安全检查中的重要作用。 备注:18 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 1.动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内在主导作用,动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形成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工会、从业人员代表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力量,形成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如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这不仅是一个法律要求,更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发挥其内在主导作用,动态研究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定期评估自身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建一个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这个团队应该包括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工会、从业人员代表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力量。这样的组合能够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检查组的任务是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检查,确保任何潜在的风险都能被及时发现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还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备注:19 指导规范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 加强条线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动乡镇(街道)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坚决避免“打卡式”“交差式”等低效检查方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已经执法检查过的企业,乡镇(街道)原则上年度内不再针对该企业的同类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 控制检查次数,避免低效检查方式 要推动乡镇(街道)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得由乡镇(街道)承担,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 01 02 备注:接下来,我们将目光转向乡镇(街道)层面的涉企安全检查。在这个环节中,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显得尤为重要。乡镇(街道)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对于那些不属于其职责范围或者无法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应擅自承担。这样做不仅可以解决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小马拉大车”的问题,还能有效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真正重要的事务。 此外,控制检查次数,避免低效检查方式也是乡镇(街道)在进行涉企安全检查时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已经进行过执法检查的企业,乡镇(街道)原则上在年度内不再对该企业的同类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这种做法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检查效率,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自主空间,使其能够集中精力于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加强条线管理和业务指导,我们可以确保乡镇(街道)的检查工作既高效又有效,真正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备注:20 THANK YOU 备注: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要解读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这次解读,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谢谢大家的聆听! 备注:21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解读 备注: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解读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我们将从总体要求、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以及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六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备注:1 备注:Generate By 关心你的关切 备注:2 目录 Content 总体要求 01 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 02 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 03 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 04 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 05 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 06 备注:首先,我们将了解通知的总体要求,明确我们的目标和方向。接着,我们将探讨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然后,我们会讨论如何通过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随后,我们将关注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探索如何利用现代技术提升执法水平。接下来,我们将分析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的关系,找到平衡点。最后,我们将探讨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强调基层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备注:3 总体要求 01 备注:让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部分——总体要求。这部分将为我们提供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理解通知的核心精神和基本要求。 备注:4 指导思想与目标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 2.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 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解决部分地区安全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隐患排查装样子、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安全保障。 备注:让我们首先聚焦于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通知的总体要求。在这个部分,我们将探讨指导思想与目标,这是理解整个通知精神的基础。 首先,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这不仅是我们工作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行动的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这些指示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找到正确的方向。 接下来,我们要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当前,一些地区存在安全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性大的问题,甚至有些地方的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效果,导致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提升执法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能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我们要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这意味着,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应急管理部的通知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备注:5 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 02 备注:接下来是执法检查计划与分类分级制度。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以及如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实现精准执法。 备注:6 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1.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备案。 2.部署专项检查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问题等情况,可依法部署专项检查,严格控制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等,按要求实行数量控制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 3.避免选择性执法 坚决避免出现只检查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风险低的企业等选择性执法现象,杜绝为迎接检查而打造企业“样板房”“经典路线”等情况。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执法检查计划的编制。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如何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我们必须精准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这意味着我们要依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历史事故记录以及当前的安全风险状况来选定那些最需要关注的企业。接下来,我们会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确保我们的计划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问题等情况,我们可以依法部署专项检查。这些专项检查必须严格控制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检查的针对性。同时,我们还需要实行数量控制,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以便于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最后,我们必须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的现象。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某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风险低就忽视它们,也不能为了迎接检查而人为地打造所谓的“样板房”或“经典路线”。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削弱了执法的实际效果。因此,我们在执行检查时,必须保持客观和公正,确保每一个企业都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和监督。 备注:7 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 1.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情况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前通过“扫码入企”等方式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情况,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 2.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 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3.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 部分地区或行业已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由执法主体结合企业风险评级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 备注:在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方面,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的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前,可以通过“扫码入企”等方式获取这些信息。特别是对于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我们规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样既能保证这些企业的安全水平,又不会对其正常运营造成过多干扰。 其次,我们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执法检查的频次。当遇到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况时,我们必须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受频次上限的限制,以确保问题能够迅速得到解决。 最后,对于已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地区或行业,执法主体需要结合企业风险评级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并明确年度执法频次上限。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还能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更加精准和有效。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备注:8 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 03 备注:第三部分是协调联动与精准执法。我们将探讨如何通过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以及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精准高效的执法。 备注:9 1.处理好分级执法和属地监管的关系 要妥善处理好分级执法和属地监管的关系,除涉及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 2.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下级负责的企业开展抽查性质的执法检查时,应采用与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的方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3.严格控制现场检查人员数量 除发现问题隐患后跟进复查督促整改落实之外,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对相关企业重复执法检查。 建立多层级协调联动机制 备注:在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我们首先关注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多层级的协调联动机制。这不仅涉及到处理好分级执法和属地监管之间的关系,还意味着我们要确保“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除非遇到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况。这种安排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我们必须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的问题。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下级负责的企业进行抽查性质的执法检查时,应当采取与下级部门联合开展的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资源,还能确保检查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要共同努力,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多次检查,从而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最后,严格控制现场检查人员的数量也是至关重要的。除了在发现问题隐患后进行跟进复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之外,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对相关企业重复执法检查。这样做不仅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还能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能达到预期效果,真正实现高效、精准的执法目标。 备注:10 精准聚焦执法检查内容 1.细化完善本地区执法事项目录 要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和地方实际,细化完善本地区执法事项目录,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和法律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要依据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 备注: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讨论如何实现精准聚焦执法检查内容。首先,我们需要细化和完善本地区的执法事项目录。这包括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及地方实际情况,明确每一项执法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和法律依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这样的透明度不仅有助于增强执法的公信力,还能促进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建立各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同样重要。这需要依据细化后的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来制定。清单中应包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这些必查项将成为我们执法检查的核心内容,确保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集中力量解决最关键的安全问题,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备注:11 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 04 备注:第四部分是执法检查程序与科技赋能。这里我们将重点介绍如何优化执法流程,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备注:12 严格实施执法检查程序 1.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执法检查 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执法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执法检查,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技术检查员、网格员、临时工等工作人员实施执法检查。 2.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严控现场检查人员数量,不得要求层层陪同。执法检查实施前,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由所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执法检查程序的严格实施。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执法检查。这包括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甚至那些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技术检查员、网格员和临时工。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执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防止滥用职权和不规范操作。 接下来,我们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这意味着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经过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此外,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和结案归档等。这些步骤不仅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确保了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备注:13 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执法检查 1.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 要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持续推进全国执法信息化系统整合和“一盘棋”建设,坚决避免重复填报数据增加基层执法人员负担。 2.探索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智能辨识提醒系统 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探索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智能辨识提醒系统和装备,推广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十线下”相结合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 备注:在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执法检查方面,我们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化系统。通过推进全国执法信息化系统的整合,我们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避免重复填报数据,减轻基层执法人员的负担。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减少了人为错误的可能性。 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智能辨识提醒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智能化的执法辅助平台,实时监控和分析潜在的安全风险。这样的系统不仅可以提前预警,还能提供具体的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和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相结合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将进一步提升执法的灵活性和覆盖面,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 备注:14 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 05 备注:第五部分是行政处罚与包容审慎监管。我们将讨论如何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促进其自我改进和成长。 备注:15 严格精准实施行政处罚 要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督促企业做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 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 规范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要依法规范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严禁乱查封、乱扣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综合分析违法情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如何严格精准地实施行政处罚。这里提到的“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是一种高效的工作方法,旨在确保企业在发现问题后能够得到明确的指导,并在整个整改过程中受到持续的关注和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有效地督促企业完成问题隐患的整改,并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被忽视。对于那些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比如“一案双罚”、联合惩戒、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取缔,以此来维护安全生产的秩序。 此外,规范使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避免滥用这些权力,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在执行行政处罚时,我们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全面考虑违法情节、过错程度以及整改情况等因素,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备注:16 要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原则,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依法探索制定“首违不罚”事项、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等清单。 结合实际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属于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整改要求,并由企业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书。 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备注:接下来,我们转向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新模式。在这个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制定出更为具体和细致的免罚清单。这不仅包括“首违不罚”的事项,还包括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事项。这样的做法有助于鼓励企业自我纠正,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对于那些能够主动报告问题、妥善处置风险并且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企业,我们应该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有责任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其违法行为,并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企业负责人则需要签署整改意见书,承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展现了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关怀和支持。 备注:17 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 06 备注:最后一部分是企业内部隐患自查自纠与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这部分将强调企业自身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以及乡镇(街道)在基层安全检查中的重要作用。 备注:18 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 1.动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内在主导作用,动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形成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工会、从业人员代表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力量,形成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备注:在我们深入探讨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如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这不仅是一个法律要求,更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发挥其内在主导作用,动态研究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定期评估自身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建一个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这个团队应该包括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工会、从业人员代表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力量。这样的组合能够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检查组的任务是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检查,确保任何潜在的风险都能被及时发现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还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备注:19 指导规范乡镇(街道)涉企安全检查 加强条线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动乡镇(街道)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坚决避免“打卡式”“交差式”等低效检查方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已经执法检查过的企业,乡镇(街道)原则上年度内不再针对该企业的同类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 控制检查次数,避免低效检查方式 要推动乡镇(街道)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得由乡镇(街道)承担,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 01 02 备注:接下来,我们将目光转向乡镇(街道)层面的涉企安全检查。在这个环节中,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显得尤为重要。乡镇(街道)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对于那些不属于其职责范围或者无法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应擅自承担。这样做不仅可以解决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小马拉大车”的问题,还能有效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真正重要的事务。 此外,控制检查次数,避免低效检查方式也是乡镇(街道)在进行涉企安全检查时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已经进行过执法检查的企业,乡镇(街道)原则上在年度内不再对该企业的同类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这种做法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检查效率,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自主空间,使其能够集中精力于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加强条线管理和业务指导,我们可以确保乡镇(街道)的检查工作既高效又有效,真正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备注:20 THANK YOU 备注: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要解读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这次解读,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谢谢大家的聆听! 备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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