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斜井把钩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05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4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天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5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6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7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的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提升。
        第9条必须严格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0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眉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打结、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2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认真检查运输的设备或材料的状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第14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5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关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运行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 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7条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