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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2日
    第76条 地形测量立尺操作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立尺操作应在测量前检查塔尺接头是否准确可靠,在作业过程中亦应经常进行检查。
    2.立尺操作必须了解测图主要内容。在施测过程中立尺操作应根据地物、地貌特征,确保立尺点的连续性,并及时将地物、地貌的变化告诉技术负责人。
    3.迁站前应主动与技术负责人共同检查有无漏测以及与实际不符之处。
    第77条 水准测量立尺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应首先检查水准尺的完好状况,对于塔尺应检查接头是否准确可靠。
    2.立尺时一定注意将尺立直,不倾不倒,保持标尺气泡居中。
    3.等级水准测量应用尺垫进行作业。
    4.在井下施测顶板及随帮上水准点的高程时,应特别注意保证水准尺的竖直。
    5.井下水准测量的转点应作出标记。
   十一、记 录
    第78条 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79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门负责记录人员,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不能自测自记。
    第80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井下宜用铅笔)。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 手册中的记录纸。
    第81条 手册中各记事项目,每一测站,每一时间段或每一测段的首末页都必须记载清楚,填写齐全。测站或测段的名称、等级、天气或成像情况、仪器类型及编号、观测者及记录者、作业日期、观测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均按各类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并绘制必要略图。要求如下:
    1.水平角观测还应填写觇标类型、方向号数、名称及照准目标。
    2.垂直角观测还应填写仪器高、觇标高、照准点名及照准部位。
    3.水准观测还应填写测段水准起、止点点名(或点号)、后视及前视水准标尺号。
    4.光电测距还应填写边名、仪器高、反射镜高、觇标高、反射镜个数、风力、信号强度、测站及镜站的温度、气压。
    5.井下导线测量根据需要还应填写工作地点、钢尺尺号、量边时的温度、拉力以及碎部测量数据等。
    第82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书写时的简化汉字均以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第83条 应熟知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限差要求,严格按记录与计算取位的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和计算。
    第84条 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1.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涂改,秒值读错、记错应重新观测。原始记录的度、分,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同时更改同一常数。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2.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厘米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第85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产生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正确无误,使观测成果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第86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第87条 采用电子记录器记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A76003-87(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十二、计 算
    第88条 内业计算前必须对野外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且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89条 计算时,首先应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加入各项改正,并按要求填入计算成果表,进行平差计算。
    第90条 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91条 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第92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同时进库。
   十三、绘 图
    第93条 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94条 绘图操作应在保证图纸精度、图面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宽敞明亮的绘图室中作业。
    第95条 绘图时必须熟练掌握各种直线笔、点规、单双曲线笔等的修磨和保养,以及各种规格的格网尺、线纹米尺的使用和检校。
    第96条 绘图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绘图用具,绘图材料应选用存放一年以上裱糊好的绘图纸或0.1毫米以上并经过定型处理的聚酯薄膜片基。
    第97条 方格网可采用对角线法、弧度法、斜方格网绘制法或用展点仪绘制。
    第98条 绘制方格网应注意下列事项:
    1.坐标方格网须用鉴定合格的格网尺和校验过的直尺。
    2.经处理的绘图片基必须平整、干净。
    3.绘制坐标方格网时,一套图纸最好一次绘完。
    4.先绘图廓线,后绘图内格网。
    5.用线纹米尺严格检查、修正。
    第99条 铅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注记方格网的坐标值。
    2.精确展点检查其正确性并注记名称、点号和高程。
    3.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先地面后井下,在图面上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的顺序绘制。
    4.进行拼接和修整。
    5.依台账和资料以及与不同图种比较,检查图面内容是否有漏绘现象。
    第100条 着色上墨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着色按图例、图式规定颜色先地面后井下着色。色相要正确,着色要均匀。
    2.画出各种独立符号,每种独立符号一次画完。
    3.注记一般都应先数字后文字。
    第101条 纸基原图着色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了解色彩的性能,没有胶质原料应在调色时加入少量胶水。
    2.了解着色量,一种颜色的需用量要一次调够。
    3.着色前要认真推敲色调,避免盲目涂颜色。
    4.着色要一种颜色一种颜色地进行。
    5.两色相接部分,一种颜色未干时不宜马上又涂另一种颜色。
6.着色后作全面检查,漏染的要及时补上。
    第102条 图廓整饰工作应遵照下列要求进行:
    1.坐标方格网的坐标值应注记在内、外图廓线之间。
    2.方格网与图廓线斜交时,注记应沿着方格网排列。
    3.方格网与图廓线平行时,注记为水平字体,字头向上。数字一般写在图的右边和下边。
    4.图签格式内的内容应填写齐全。 
 第103.条 图线复制时不允许直接用原图晒图。
 第104条 描图注意事项:
    1.描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需要选择质量好的描图纸。
    2.使用聚酯薄膜描图时,要首先对薄膜表面进行清洁处理。
    3.如采用光面薄膜,要在下面衬一张普通描图纸,以减低 其透明度,使图面清晰、不易弄错。
    4.防止图面污损、折叠。
    5.描图时应注意握笔姿势正确、运笔速度均匀一致,起、 落笔要快而轻,保证接头圆滑。
   6.描绘方格网等较长线段时,所用钢板尺或直尺的直边应 保持方向一致,由上至下、从左到右,且不可将尺面倒置过来, 更不准对头画线。
    7.描绘矿图所用墨汁(油墨)应不变色、不扩散,色泽鲜 艳、浓度适宜、附着力强。
8.描错的地方当即修改,描完图纸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 后方可提供使用。
第105条 计算机绘图时应校准好相应的坐标,图纸上图例按国家标准图例执行。
   十四、收尾工作
    第106条 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或毛刷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然后装箱。
    第107条 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108条 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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