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对涉及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职业都制定了严格的考试制度、注册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都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制度,其中最长的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实践证明,这是一种以法律手段进行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从目前我国的消防工作情况来看,消防工作走向社会化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消防法》在第二条就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其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地要求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职能转变,由社会中介组织去实施完成,消防工作亦是如此。消防工作目前面临诸多问题,比如如何逐步实行消防行政执法与技术监督管理相分离,如何使建筑消防设计→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监督→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各个阶段更加科学、规范,如何寻找建筑工程新材料、新工艺应用与保证建筑消防安全的平衡等等。出现这些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在消防工作领域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等情况。面对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建立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正是这些难题的一个制度性解决方案,这是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国内外实行执业安全(消防)工程师制度现状
1.1美国是世界上注册工程师制度建立较早、发展较为完善的几个国家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是注册工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在国家范围内对消防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工程师建立统一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人员给予认证和注册,并颁发证书,使其具有执业资格,准许其在从事消防工程师工作时拥有规定的权限,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实行消防工程师注册制度,得以较好地解决对消防工程人才的社会评价问题,降低人力资源配置成本,促进消防工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水平。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美国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求职、申请科学研究基金、执行消防安全咨询和消防工程设计与管理、参加火灾风险评估、火灾调查等的资格证明。美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包括专业教育认证、职业实践、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管理四个部分。申请人必须在由工程技术鉴证委员会(ABET)认可的学院或大学获得工程技术学学士学位.具有4年或4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历,通过XCEES组织的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向所在州工程师注册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注册后才能成为注册消防工程师[1]。
1.2香港特别行政区未实施专门消防工程执业制度,但自1978年开始实施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可以作为参考。香港目前已形成完善的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管理体系,并实现在工业经营场所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主任。香港1986年订立《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规例》,规定了安全主任的资格及注册制度,同时也规定了建造行业承建商在雇用200人以上时须聘用“注册安全主任”,该规例是香港政府首次强制性要求某些危险行业雇用专职的安全主任。1995年规例作出修订,200人的基数改为100人,并且将强制性聘用全职注册安全主任的要求扩至船厂。同时,政府就香港的工业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讨,立法保障所有雇员的工作安全与健康,以及规定聘用50人或以上的雇主及承建商须实施安全管理制度。1997年通过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将法例的保障范围由工业经营扩展至各类经济活动,非工业界的雇员及政府员工亦同样受惠。迄今该条例已有包括《建筑地盘(安全)规例》、《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规例》、《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等30个附属规例[2]。
1.3我国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以来,已在30多个专业领域进行了执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2002年,国家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全面建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该项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安全岗位准入控制,提高安全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提高安全行业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质量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我国内地一直未实行统一的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仅个别省份就此项工作开展过探索。
2建立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2.1建立消防工程师制度让社会更多的技术力量参与消防工作从经济发达的日本、美国、新加坡、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消防管理看,建立了安全(消防)工程师制度,成立了各种消防审查专业委员会,行使部分政府职能,最终达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微观监督管理的科学模式,从而激发了消防事业的发展,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管理的方式也值得我们借鉴[3]。以建筑消防工程为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在建筑中的被广泛采用,从消防工作社会化角度出发,能够具有一支从事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维护保养的专业人才大军,无疑将大大提高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水平。建立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维护保养等领域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现代消防素质的综合性人才,成为一支宠大的社会消防力量,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样就能够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达到消防工作社会的目标。
2.2推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促使政府的职能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是必然的要求。从消防工程的监管来看,现代消防技术高速发展,消防工程中所采用的技术已经从原来的传统技术发展成为现代消防技术,如消防给水方面已引入循环灭火系统、变频调速技术、自动定位系统;自动报警方面已采用了信息传输技术、微机处理技术、模块结构技术等,使消防工程的技术含量愈来愈高。此外,消防技术标准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发展,更新频率越来越快,这些变化说明人们对消防工程的现代化、专业化、体系化的认识在提高,消防工程必须形成自己的质量监督体系,同时监管职责仅靠消防部门从单一的行政角度已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就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做出了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其前提就是具备法定资质的技术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无疑是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