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隆德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2日

  3.1.3 责任报告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必须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1.4 报告时限和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些本身比较敏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3.2 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个等级。

  一般(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O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重大(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特大(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合本数。

  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IV、III、II、I级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进行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或县人民政府负责向全县或事发地发布。涉及到跨县级行政区划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的发布,须经固原市政府或固原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IV)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县级预案并上报到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发生较大(1II级)、重大(Il级)、特大(I级)事故及险情超出县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县人民政府请求市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4.2   应急处置

  4.2.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①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②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③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④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⑤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⑥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它县(区)的要同时向相关县(区)通报;

  ⑦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4.2.2 应急决策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作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自治区、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①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②启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③对事发地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县直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④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

  ⑤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

  ⑥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波及到相关县(区)时,及时予以通报;

  ⑦落实区、市领导有关指示,及时将区、市领导指示传达到事发地单位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