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考评费用还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评组重新组织现场考核。同时,工程完工后,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工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最终现场考评费率应为;现场考评平均分×综合评价修正比率×考评费率/100。
三、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大力宣传《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媒体,向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广泛宣传《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相关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科学使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情况专项检查,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概(预)算时,是否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列(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合同中是否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不可竞争费用进行足额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是否针对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关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是否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中介机构:咨询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中是否按规定单独列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费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四、结语
总之,规范和健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办法,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得到制度上和费用上的保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隐患,这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重要意义,无疑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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