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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

作者:张猛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0日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
        1.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2.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三、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一)事故预防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
        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
        1.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
        2.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二)事故抑制
        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
        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
        (一)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证,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台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
        (三)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在办理开工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公司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参考文献:
          [1]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2] 吴涛.施工项目经理手册.地震出版社,2009.
         [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4] 范如国.房地产投资与管理[M].石油工业出版社.2010.3.
        [5] 谭书魁.房地产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6] 孙沛平.建筑施工技术[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7] 方先和.建筑施工[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8] 包世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3.
        [9] 王凤宝.施工员(土建)[M].北京: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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