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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部门要以强化安全监管为手段,推动《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虽然不少地区已初步建立了“三级机构、 四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但总的来看,各地进展不平衡。截止目前,尚有33%的县和25%的地市没有安全监管机构。在已经建立的安全监管机构中,人员和经费不足的问题
比较突出。要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二是加强超前防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不仅要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处追究事故责任,更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内部也要建立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制度,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三是要特别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小企业点多面广,数量众多,情况复杂,安全监管难度大,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
5.5 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
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高度重视, 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 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就有150多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所从事的安全评价工作就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技术保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是指导整个安全评价工作的规范性部门规章,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为整个安全评价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有力保障和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安全评价机构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1.要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从源头把好安全评价机构质量关。
刚刚出台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准入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准入。对那些已取得资质的机构,要按照新的要求、新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对那些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行业道德、搞不正当竞争的,评价报告失真的,轻者给予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按规定处罚。安全评价机构是安全评价工作的主体,是安全评价工作的保障,它具备不具备准入条件,将直接影响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今年9月份,国家局根据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任务的要求,针对各省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安全评价临时资质认定计划,各省局一定要严格资质审查,要保证必须的程序和认定条件,切实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2.要严把安全评价人员准入关。安全评价人员的文化素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将直接影响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国家局自始至终将工作重点放在安全评价人员队伍建设上,坚持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特别是刚颁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对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考试条件提高了标准,今后各评价机构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考试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确定的人员资格准入条件选派,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对被查出者将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同时对选派机构也要给予处罚。
3、搞好安全评价工作需要高素质的人才
 安全评价工作在我国是最近几年才在各行业中大量开展起来的,从目前来看,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是从事一些安全技术工作的,大部分是工程设计人员、科研技术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而要做好安全评价工作除了要具备安全评价方面的知识以外还应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我国要求对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价培训并取得安全评价证书。作为安全评价机构,还必须对机构内的从业人员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从业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对自己专业领域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辨识。我院从事评价的人员均已取得安全评价师证书,并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研讨,交流各自的经验以及学习新的知识,掌握各种新的评价方法以期能更好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截止2004年9月底,全国已有近万人取得了安全评价执业资格,为我国安全评价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从事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工作出现了考试通过率下降的情况。我们发现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分析,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目前已在教学组织上、师资安排上、考培衔接上做了调整和加强。但在学员选择上请各省局及评价机构予以重视,应选派具有专业科学技术知识,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保证安全评价人员的质量。
 4.建立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保障机制。安全评价报告是每个评价机构的最终产品,它的质量高低直接反映评价机构的技术水平和内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其评价结果是委托评价人进行决策的依据,也是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因此,各评价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内部安全评价质量保障机制,从评价准备阶段开始到评价现场材料证据的收集、检测数据的获取、报告的编制和内部评审等等,都要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约束机制,严格规范评价人员行为,坚持“谁评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程序上、制度上为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把好关。其次是在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时,应严格按照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不得简化程序、步骤。今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日常检查、抽查、复审,都要将重点放在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控制上和评价导则的运用和评价报告的质量上。
5.6 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为此,企业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每日有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调度值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严格副总以上领导“五个一”考核制度,每次下井写一份纪要,对一名班组长、放炮员或安监员进行提问考试,每周下一份D卡,每季制止一个“严违”、完成一个责任追究项目,从而提高下井深入现场的质量。
三是强化中夜班的安全管理。严格中、夜巡检查制度,每组全月必须完成6个违章指标,每组每月完成一次停止作业挂牌指标、一个“严违”指标。严格各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到生产现场“364”制度,即每月到生产现场3个中班、3个夜班、6个8小时指标,每月值班不少于4个。安监处严格中夜班检查制,中夜班一律坚持8小时工作制,尤其要加强夜班的管理,夜班不得空班漏检。
四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调度生产指挥系统运行;严格事故影响分析制度。凡是出现事故和影响的,各项目部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必须按照“三不放过,四联责”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严格现场跟班盯岗制度;严格24小时复命制;严格停止作业分析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了安全生产秩序正常运行。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是符合追究范围规定的一律严格按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各类隐患一经报安监科后,一律不得更改,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处罚,该是什么责任就是什么责任,绝不姑息迁就。通过责任追究,提高了各级人员责任心。
六是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时间、不分班次、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以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查,检查问题一律落实到人,落实整改时间,抓苗头、抓典型,对野蛮组织生产、违章作业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存在问题较多、隐患比较严重的车间采取了“回头看”的专项监察,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7 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
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从基地、教材、教师队伍三项建设入手,加强企业宣教培训工作。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都要建成本行业、本系统二级以上安全培训基地,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要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主题内容之一,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布局。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对安全文化建设做出安排部署,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向员工宣传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灌输科学的安全知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旋律,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氛围。
5.8 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控制和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灾害总是难以根本避免的。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应付紧急情况,就应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反应迅速、措施正确。

要从容地应付紧急情况,需要周密的应急计划、严密的应急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灵敏的报警系统和完备的应急救援设施。这就是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特别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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