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现将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胶政发〔2011〕15号文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所采取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市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行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5月31日晚。
2、活动内容:市政府领导在胶州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正式拉开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3、组织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
(二)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1、活动内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以宣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胶政发〔2011〕15号文件为重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优势,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形象化宣传。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集中报道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市贯彻落实两个文件和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推动企业不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主要街道以及企业、社区、学校、建筑工地等主要场所,要以国发〔2010〕23号文、胶政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宣传为主要内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安全宣传画等,营造全社会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环境氛围。
2、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各镇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全市各企业
(三)组织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深化网格化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四项工程,市安监局将组成专门督导服务队,深入到各镇(办)、各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各镇、办事处在深化推进“四项工程”的同时,要有重点的组成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专家服务队,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深入到企业、社区、学校、村庄,宣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帮助企业查隐患、堵漏洞、解难题。市政府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生产、特种设备、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校园安全、社区安全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组织行业基层服务队。各镇(办)原则上组织1支基层服务队,市政府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组织1-2支基层服务队。具体活动意见详见胶安办〔2011〕 号文件。
2、组织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 5月30日至6月5日。
2.活动内容:国家确定今年6月份第一个星期为安全警示教育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办)要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商贸市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选择并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基地或中心,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组织单位:各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