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电焊是一种明火作业,其原理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的温度可高达6000度以上。若无证上岗或操作不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为强化警示,现对1起无证电焊典型隐患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曝光
苍南某车业有限公司无证电焊作业案
违法行为:
2026年4月18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塘河路的苍南某车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电动三轮车制造车间内,员工罗某某电焊作业证过期、王某某无电焊作业资格,二人违规从事电焊作业。
处理情况:
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罗某某、王某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置。
相关法律法规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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