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体操作程序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1、年末项目部计划科组织各工程处编写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2、项目部安监科负责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1.3、项目部计划科、技术科和安监科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批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3.1.4、计划科将批准后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到工程处;
3.1.5、工程处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和按期完成;
3.1.6、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
3.2、安全施工措施:
3.2.1、工程处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3.2.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审批;
3.3.3、一般施工项目外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3.3.4、工程处负责开工时按批准后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3.5、项目部安监科负责对对工程处执行安全施工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