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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7日

    二、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

    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三、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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