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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31日

        12. 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 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 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二章 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  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节大小给予50-100元的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 工程质量
        1. 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 工程部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需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  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  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种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7. 水电工程稳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线分布图一式两份,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第四章 施工计划
        1. 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会同各施工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工程部;并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工期责任书,各施工班组必须扼守工期。
        2. 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一到两天将本班组所需材料计划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当天报采购部。
        3.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员需要计划及进场时间。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间验收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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