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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2日

        二、例会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对班组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
        (三)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识别新的危险源以及班组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检查
        一、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各岗位所用设备、工器具技术状况;班中检查施工生产动态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 安全员巡视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三、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处理意见,能够整改的应付诸实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注明原因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
        四、做好检查记录,明确检查内容、问题、整改情况、上报事项、控制措施、检查人、检查时间和部位等。
        第五章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第十三条 班组各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本班组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车辆无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十六条 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班组长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八条 班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第十九条 新上岗员工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工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 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备的“预防控制措施”,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二十一条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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