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30日

    4.4  各项目总监要对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监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
    4.5  通过培训教育,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5、安全管理目标
    5.1  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5.2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5.3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5.4  千人负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七以下。
    6、现场安全控制制度
    6.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6.3  现场实施监理时,发现安全隐患应监督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4  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6.5  应研究并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工作,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事故管理
    7.1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积极进行抢救,妥善处理,以免事故蔓延扩大,在上报监理公司的同时,及时报院主管领导。
    7.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必须做好标志,拍照或录相,详细记录和测绘事故现场图。
    7.3  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4  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8、安全检查
    8.1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行为。
    8.2  安全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联合检查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监理公司还应负责组织综合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8.3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事故隐患。各监理项目每月一次,各项目监理部每周一次。
    8.4  专业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内容为:施工方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检查、安全设施以及防火的检查。
    8.5  日常检查,包括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员和施工方的安全人员的巡回检查,以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8.6 节假日安全检查应对防火、防盗、运输车辆、施工现场等进行检查。
    9、安全奖惩
    9.1 现场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技术精、业务能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9.2  在工程中因及时发现或报告,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防止了事故扩大、抢险有功以及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将上报院主管部门,报请院主管领导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
    9.3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违法者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考核规定按国家和鞍钢及院、监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4由项目总监负责建立现场安全互保对子管理上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