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7、 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主责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九条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实地审查):
1、项目经理持证情况(原件);
2、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4、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6、从业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情况;
7、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劳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
9、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现场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11、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报送建设方、业主方安全部门备案;
1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3、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14、施工单位或承租方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情况。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不许施工。
第十条 现场安全管理
1、 安全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2、对现场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落实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5)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落实情况;
(6)危险性作业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情况;
(7)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按国家标准制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8)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方案按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和落实情况;
(10)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配置和使用情况;
(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机具检测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1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5)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物资等落实情况;
(16)施工单位各类安全记录情况。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一条 若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则可予以责令整改、通报、约见谈话、投标限制、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等。
1、未按规定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而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安监中心将开具黄色整改单,令其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开具红色整改单,并在集团内通报批评。
2、未对建设工程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把好准入关,施工队无资质、违法转包、或挂靠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一经发现将开具红色整改单,责令停工整改;对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并纳入主要负责人年中安全绩效考核。
3、对违反本《办法》,未尽监管责任,造成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对主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对次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则减半处罚。
4、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同样隐患被开具整改单二次以上的,该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评比该年度各类先进。
5、施工单位在集团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内的招投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安监中心将在每年12月底前公布事故单位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电气集团总公司安环委会批准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集团)总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基本标准
施工单位按项目合同款向单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本标准:
1、风险抵押金最低为2000元。
2、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为项目款的1%。
3、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缴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4、1亿元以上的项目,缴纳50万元以上,最多不得超过100万元。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但不得低于上述基本标准。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经理安全职责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