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
21. 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进行修理、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22. 在电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用合适杆型的脚扣,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23. 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24.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5. 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26. 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1)装修与结构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按表26-1采用;其它用途脚手架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26-1 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注:斜道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2 kN/m2。
(2)10m以上及特殊部位使用的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设计时除满足强度要求外必须满足构造要求,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搭设。脚手架搭成后,经技术、安全部门及搭设和使用单位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15m以上脚手架应通知监理参加验收。
(3)禁止将脚手架支承和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之上。
(4)钢管脚手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外径应为48mm,壁厚3.5mm,或外径51mm,壁厚3 mm ~3.5mm。长度以4m~6.5m和2.1m~2.8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脆裂、变形、滑丝和转轴、螺杆磨损的不得使用。
3)木跳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铅丝扎牢或用铁皮钉牢。
4)竹串跳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cm,螺栓孔不得大于1cm,螺栓必须拧紧。
5)工作平台上,竹(木)跳板必须铺满、固定。周边设安全护栏,15m以上工作平台,护栏外应挂安全网,工作平台下方3m以内应挂水平安全网。
6)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发现材料腐朽、绑扎松动,护拦安全网不牢固或损坏,应及时加固处理,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应进行检查。
27. 梯子的制作和使用应符合安全技术工作规程要求。
(1)在竖井或4m以上高度,使用梯子(爬梯)时,应用钢材制作,并应通过设计计算,横档与立柱的连接必须焊接牢固,梯身设护栏。8m以上梯子、护栏外侧应挂安全网,每隔4m设安全平台一个。
(2)梯子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轻便、坚固,并用优质材料制成。
2)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的总重量,爬梯、盘梯等交通用梯,应能承受多人同时上梯的荷载。
3)梯级间距不大于30cm,不得缺档,宽度应不小于50cm。
(3)梯子的使用安全
1)梯子必须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禁止架设在不稳固的建筑物上,或悬吊在脚手架上,交通用梯子,梯身和顶端都要固定在牢靠的建筑物上或岩壁上。
2)上、下梯子人员,不可手持重物,工具材料等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抛掷。
3)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绳梯的吊点应固定在牢固的承载物上,并注意防火、防磨、防腐;绳梯应由使用者或指定专人负责架设,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在绳梯上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员。
(4)各种梯子制成后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查,4m以上梯子应有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方可使用,梯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有人负责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