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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蓝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5日

(2)、安全锁
I、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直径≥12.5mm),每根保险绳上安装安全锁。
II、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下滑距离100mm以内停住。
III、安全锁的设计、制作、试验应符合JG5043-93《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的规定。并按规定时间(一年)内参考安全锁进行标定,当超过标定期限时,应重新标定。
(3)、行程限位器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台上下两个方向装上行程限位器,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
(4)、制动器
电动提升机构一般应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5)、保险措施
I、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应有防止钢丝绳子受剪措施。
II、钢丝绳与吊篮平台连接应使用卡环。当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装置。
III、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配安全带,不应将安全带系挂在提升钢丝绳子上,防止提升绳断开。
4、脚手架
(1)、吊篮属于定型工具式脚手架,脚手板也应按照吊篮的规格尺寸采用定型板,严密平整与架子固定牢靠。
(2)、脚手板材质应按一般脚手架要求检验,木板厚度不小于5cm;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
(3)、不能出现探头板,当双层吊篮需设孔洞时,应增加固定措施。
5、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并相对固定,如有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熟悉作业环境。
(2)、吊篮升降作业时,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在吊篮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
(3)、单片吊篮升降(不多于两个吊点)时,可采用手动葫芦,两个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当多片吊篮同时升降(吊点在两个以上)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能动控制同步升降的装置,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
(4)、吊篮在建筑物滑动时应设防护墙轮。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临近阳台,洞口等部位,可设专人推动吊篮,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
6、认真交底交做好检查验收
(1)、脚手架安装拆除和使用之前,由施工负责人按照承包商案要求,针对队伍情况进行详细交底、分工并确定指挥人员。
(2)、吊篮在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并对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进行检验。
7、做好吊蓝防护
(1)、吊篮脚手架外侧应按临边防护的规定,设高度1.2m以上的两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靠建筑物的里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80cm的防护栏杆。
(2)、吊篮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或钢板网封闭,建筑物如有门窗等洞口时,也应进行防护。
(3)、当单片吊篮提升时,吊篮的两端也应加设防护栏杆并有密目网封严。
8、防护顶板
(1)、当有多层吊篮同时作业,或建筑物各层作业有落物危险时,吊篮顶部应设置防护顶板,其材料顶部应设置防护顶板,其材料应采用5cm后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2)、防护顶板是吊篮脚手架的一部分,应按照承包商案中的要求同时组装同时验收。
9、保持架体稳定
(1)、吊篮升降到位必须确认与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篮与建筑物水平距离(缝隙)不应大于20cm,当吊篮晃动时,应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人员不得在晃动中继续工作。
(2)、无论在升降过程中还是在吊篮定位状态下,提升钢丝绳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准斜拉。若吊篮需横向移动时,应将吊篮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钢丝绳,改变屋顶悬挑梁位置固定后,再起升吊篮。
10、荷载
(1)、吊篮脚手架属工具脚手架,其施工荷载为0.5KN/m2,吊篮内堆料及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2)、堆料及设备不得过于集中,防止超载。
11、安装完毕后应向南京市建筑机构检测中心申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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