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3 离开房间及时关灯、关电器。不点长明灯,上班和外出不得长开通风空调设备和电热设备。
4.3.7.4 不私自配置和使用大家电。
4.3.8 爱护公物,做到:
4.3.8.1 领用宿舍用具用品应妥善保管,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3.8.2 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防止刮风下雨损坏。
4.3.8.3 节水节电,发生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4.3.8.4 共用物品应按功能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功能或挪用。
4.3.9 保持宿舍区公共卫生,做到:
4.3.9.1 建立公共卫生轮值制度,宿舍区公共卫生应实行责任区包干制。
4.3.9.2 清洁工应定时清除垃圾,洗刷垃圾桶和厕所,保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随时疏通下水道,污水井,化粪池,保持排放通畅。
4.3.9.3 住宿人员应每天打扫宿舍门前当然责任区卫生,保持无垃圾,无杂物。
4.3.9.4 不向门外和窗外乱丢废弃物,不在走廊过道堆放杂物。
4.3.9.5 不准在宿舍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4.3.10 讲究室内卫生,做到:
4.3.10.1 同宿舍人员实行轮流值日,自觉搞好房间内清洁卫生。
4.3.10.2 保持地面无烟头、无垃圾、无痰迹。
4.3.10.3 换下的衣物及时清洗,保持床上用品清洁无异味。
4.3.10.4 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4.3.10.5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
4.4 宿舍检查
4.4.1 施工现场宿舍实行日常巡查与每月安全卫生大检查相结合。
4.4.2 日常巡查由宿舍管理部门派员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4.4.2.1 消防设施设备;
4.4.2.2 防火安全;
4.4.2.3 安全用电;
4.4.2.4 “三废”排放;
4.4.2.5 室内外卫生;
4.4.2.6 防盗重点部位;
4.4.2.7 其他季节性和阶段性重点事项。
4.4.3 巡查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应在当天通知责任人和有关班组,并跟踪解决。做到处理故障不拖延、整改隐患不隔夜。
4.4.4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小组进行,负责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和督促整改。
4.4.4.1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每月例行一次,可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4.4.4.2 检查内容包括宿舍管理和安全卫生各个方面。对当月宿舍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重点检查。
4.4.4.3 检查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整理公布。并在检查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落实整改不放过,不彻底解决不放过。
4.4.4.4 整改完成后,应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复查,整改情况应在每月员工大会上通报,并上墙公布。
4.5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4.5.1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与工作考核挂钩,扣减奖金。故意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4.5.2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项目部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投诉,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应从严处理。
4.5.3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4.5.4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构成违法的,应依法查处。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9月5日通过);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26日通过);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1月1日通过);
5.5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常务会议2003年5月9日通过)。
6 记录与归档
6.1 《宿舍巡查记录》由巡查人保存一年。
6.2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3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4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5 《住宿人员登记表》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7 附录
7.1 《宿舍巡查记录》参考格式;
7.2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参考格式;
7.3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参考格式;
7.4 《住宿人员登记表》参考格式;
7.5 《宿舍门牌》参考格式;
7.6 《宿舍财产保管卡》参考格式;
7.7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参考格式。